哈市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10月底前完成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昨天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颖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顾福林、杨杰出席会议,副主任黄玉生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哈尔滨市三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明年1月底前将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关于哈尔滨市和区、县(市)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接受个别省人大代表辞去黑龙江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关于部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会议确定了哈市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除呼兰区利业镇届期未满外,各区、县(市)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各区的选举日确定在2016年10月15日(星期六),各县(市)的选举日可依法自行确定。2016年10月底前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6年12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同时选举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1月底前召开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王颖在讲话中强调,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全面启动,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下半年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好党委决策意图。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推进,圆满实现各项预定工作目标。要严明换届纪律,切实把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抓好宣传工作,把握好舆论导向,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步延胜,市直和各区、县(市)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