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四个细化”严抓审判质量

04.05.2016  21:57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严抓审判质量,以案件评查“四个细化”提高审判质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细化流程管理。通过流程管理系统对案件的流程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进行预警和督办,对案件的基本信息、程序性工作、书记员工作、案件归档等进行监督,发现某一项信息错误,即进行督办,并将信息追踪至承办人,直至纠错为止。

  细化司法统计。一是对各庭室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查,确保司法统计数据的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二是加大对统计结果的分析应用,根据月统计报表发现的问题,每季度制作审判态势分析报告,为党组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实行案件周结案情况汇报。每周对案件结案情况进行推进,根据未结案件的审理状态,分析未结案件原因,发现某一阶段积案过多,出现异常现象,及时督促各部门尽快整改。一季度共制发12期周结案情况报表及通报,并就结案情况进行分析,督促结案滞后庭室提高办案效率。

  细化审判监督。一是组织协调上级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对上级法院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负责案件的基础材料调取上报,并协调人员参加评查。二是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建立旁听庭审制度。对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执法监督员参加庭审观摩,并组织座谈,征求每位代表委员意见,并将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汇总。

  细化司法公开。各庭室对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在生效后五日内报送至审管办,由审管办负责两日内对上网文书的审批手续进行审核,并对文书的格式、内容、技术处理等方面逐件逐字审查,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确保上网文书依法、及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