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促志愿服务制度化 志愿者将评星受奖享优待
昨天,记者从全市创城工作第三次例会上获悉,我市出台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党团员及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原则上,党团员和文明单位志愿者每年参与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50小时。
志愿者需先培训再上岗
意见要求,要建立志愿者先培训再上岗制度,把志愿精神、志愿服务理念、志愿者权利义务及纪律,志愿服务基本技能等纳入培训,设立专门档案,将各类培训时长、内容作为志愿者的重要依据。跟踪掌握志愿者参加服务的情况,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和任务,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有效衔接。
推行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
我市将全面推行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300、600、1000和1500小时,依次授予一至五星级志愿者称号。对当年志愿服务时间达到50、100、200、500和1000小时的志愿者分别授予爱心奖、铜奖、银奖、金奖和卓越金奖。对当年服务活动次数达到50、100、200和500次的志愿服务团队分别授予光荣奖、铜奖、银奖和金奖。市文明委以志愿服务信息记录为重要依据,每年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并向省和中央文明委推荐全省、全国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
志愿者升学就业有优待
志愿者在升学、就业、就医等方面将享有优惠政策。把优秀志愿者列入文明市民、杰出青年、道德模范、优秀公务员、年度感动人物等个人荣誉表彰范围,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各级各类文明创建及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
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志愿者购买必要保险、提供基本保障。志愿服务的组织者一般应当避免安排志愿者从事需要承担重大管理责任、经济责任或者具有较大人身伤害风险的服务活动。
在社区推行“社工+志愿者”模式
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要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在社区大力推行“社工+志愿者”模式,充分发挥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作用,了解社区弱势群体需求,掌握专业技能和方法等方面优势,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服务格局。每名社工固定联系5—10名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