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参保人员职业技能补贴开始申领
29.12.2017 15:09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28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为鼓励参保人员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技能就业能力,参加失业保险人员职业技能补贴开始申领。
据介绍,申领条件包括,在哈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及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职期间取得由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所列的技能人员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据了解,参保人员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同一等级每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人员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得申领。
即日起,参保人员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在哈人社局官网上填报本人居民身份证、哈尔滨银行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等相关资料。本报讯(卢山 记者 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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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2017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