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资本市场五件事敲定 战略新兴板深港通明年推出
经历了风雨飘摇的2015年资本市场已经进入倒数读秒。在即将到来的2016年,监管层又将从哪些方面来完善和规范资本市场,这一疑虑在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例行吹风会上得到了答案。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透露,明年证监会将重点做好发展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等5个方面工作,备受市场关注的上交所战略新兴板和深港通均名列其中。而对于本周市场传出的私募股权机构挂牌新三板暂停的消息,证监会也给予了证实。
□权威发布
明确2016年 五项工作重点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吹风会上明确了明年发展资本市场的五项重点工作。其中,方星海用了“明年战略新兴板一定要推出来”的字眼来回应近期再度被提起的战略新兴板即将推出的说法。
对于2016年的工作重点,方星海表示要从几个方面加入落实。
首先,积极发展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从时间点上来说,明年“战兴板”一定要推出。
其次,加快完善新三板,大幅增加挂牌公司数量,支持中小微金融机构以及高科技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全国股转系统推荐业务,实施市场内部分层,研究向创业板转板试点。
第三,要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大家俗称的新四板,也就是各个省市批准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全国各地的股权交易市场要符合统一的监管标准,这个标准由证监会来制定,但是标准的执行、风险的防范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日常管理都是在地方政府。
第四个方面就是积极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方星海强调,这项工作也是要循序渐进,明年试点一定要启动,但是不会形成一哄而上的局面。
最后,发展壮大债券市场也是工作重点。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支持创新发展,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协调,也就是说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之间的监管要有更好的协调。加大两个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最终目的是要形成一个统一的债券市场。
□关键词
战略新兴板
定位于服务境内创新企业
蓄势了近两年的上交所战略新兴板渐行渐近。
今年以来,战略新兴板即将推出的呼声也甚嚣尘上。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今年6月举行的陆家嘴论坛上发表“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讲话当中明确提出,“推进交易所市场内部分层,在上交所设立战略新兴板,与创业板市场错位发展、适当竞争。”
而就在不久前的12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也曾公开表示,战兴板将与注册制一起推出。
随后在12月23日国务院出台的《实施意见》里,又再次提到要建立上交所战略新兴板。
对此,证监会市场部主任霍达昨天也表示,关于战略新兴板的定位,实际不仅是针对一些境外的企业或者是VIE结构的企业到境内上市,更主要的是服务境内的各类创新创业、新兴产业的企业来获得资本市场的支持,更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对于目前已经存在的创业板和即将推出的战略新兴板是否冲突的疑问,霍达表示,在研究过程当中,我们认为目前这类企业非常多,仅有一个创业板,市场服务还是不够充分的,需要再增加一个新的上交所战略新兴板。
□上交所回应
加紧完善具体建设方案
对于证监会首次明确的战略新兴板推出的时间表,上交所昨天也给予了回应。上交所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金融结构的实施意见》,确定进一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措施,提出建立上交所战略新兴板,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融资。
目前,上交所正在加紧完善具体建设方案,草拟各项业务规则,同时进行相关技术系统的开发工作。下一步,上交所将结合对前期股市异常波动的反思情况,继续完善具体标准和制度安排。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实施,上交所也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战略新兴板各项准备工作。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将及时向市场公布。
□热点回应
叫停私募股权机构挂牌新三板
今年以来,新三板发展势头势不可挡,其中,九鼎集团、中科招商等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即PE的管理公司频繁融资成为新三板的亮点。在一片热闹声中,私募PE的融资金额和投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质疑,本周,市场传出,证监会已经暂停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和融资。
对此,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昨天回应表示,确实需要加强对此类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监管。暂停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和融资,并对前期融资的使用情况开展调研,这是管理层下一步的任务。
证监会市场部主任霍达补充表示,暂停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新三板的挂牌和融资,就是考虑到新三板的定位是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虽然在讨论过程当中,有的观点认为,一些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融资之后,也可以投到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这也是间接支持创新创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因此,证监会目前还要把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包括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挂牌、融资的金额、投向,究竟是不是投到实体经济,再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和论证,进一步明确这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的监管安排。
新三板不是企业上市跳板
目前一些新三板的企业,通过IPO的程序,最终成功到沪深交易所上市,这已经有操作的先例。关于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的具体时间表等疑问,霍达表示,在现在的法律体系下,到沪深交易所上市需要通过公开发行审核程序。
另外,可能有的市场人士还希望这个渠道能够更畅通,更方便,这样的安排需要在现行证券法的体制框架下研究解决,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过程中。
霍达透露,目前人大正在审议授权国务院调整适用证券法的若干规定来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议案。接下来证监会还会配合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实施来进一步研究在法律框架下,还有没有其他的渠道和方式来实现新三板企业到沪深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
霍达强调,因为新三板本身也是一个公开转让的市场,实际上企业在新三板也是大有可为的。这样一种转板的机制,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积极的探索。因此,企业不应该把新三板当做到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一个前期阶段。在新三板挂牌实际上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深港通确定明年推出
对于2016年资本市场在对外开放方面有什么举措,以及会不会推出深港通的提问,方星海昨天表示,2016年,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肯定会有一些新举措。包括深港通将于2016年推出。至于QDII2是否能在2016年推出的问题,按照中国人民币加入SDR的要求和我们的承诺,以及国际投资者对更多的人民币产品、人民币资金的需求这样一个现实,QDII2推出是符合这一要求的。
QDII2是指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与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类似,它也是在人民币没有实现完全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允许境外投资的一项重要制度。与QDII中的境内机构投资不同,QDII2是指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条件下,有控制地允许境内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京华时报记者 敖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