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院:认真排查摸底 规范司法行为
根据《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以《牡丹江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为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宁安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排查摸底,确保规范司法行为取得实际成效。
该院党组通过认真研讨后,在一楼大厅设置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箱,并设置征求意见电话,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征求的意见进行梳理,做到充分了解干部群众的诉求。针对自身情况制定主要涵盖: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八方面问题的征求意见函。同时,院党组带领规范司法行为办公室所有成员以走访的形式到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并邀请以上单位人员召开座谈会,做到全面客观的征求意见。
该院党组及各业务部门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互查、复查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切实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找全、找细,摸清问题底数,为下一步汇总梳理环节打下夯实基础,更以实际行动践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