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14家农民合作社被总社评为2016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26.05.2017  17:14

近日,总社公布了2016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全省进入公示名单的农民合作社有14家。自2011年全国供销总社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以来,黑龙江省被总社评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了72家。

全省被总社评为2016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14家农民合作社是:青冈县迎春乡尚辉玉米高产种植专业合作社、鸡西市麻山区胜利豆类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宝清县和平谷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宝清县源盛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杜蒙县邦农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勃利县庆成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富裕县德丰玉米专业合作社、龙江县江林杂粮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龙江县鲁河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铁力市宝丰源蜂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穆棱市供营业信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富锦市新民水稻专业合作社、富锦市后山水稻专业合作社、五大连池新农友水稻种植合作社。

这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普遍实行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市场化对接,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水平高,经济实力和带动能力强,对系统农民合作社发展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和带动意义。省社将继续加强对示范社的指导、支持与服务,努力将示范社打造成全省供销社系统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标杆,促进全省供销社系统农民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

(合作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