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市全面禁烧秸秆
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
今年利用率达到 50%
明年利用率达到 62.74%
后年利用率达到 80.24%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哈尔滨市2015—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三年行动计划。到2017年,我市将全面实现秸秆禁烧。《方案》中还对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等多个环节都设置了补贴方案,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从2015年起至2017年止。
《方案》提出,通过加工秸秆,可以实现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工业化和基料化五大利用方向。
《方案》还确定了3年行动计划。2015年底,以城郊为重点,初步建立起农户、收储企业、加工企业三方风险共担、利益联结、均衡发展模式。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50%,利用秸秆828万吨;2016年,各区、县(市)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建设,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2.74%,利用秸秆1029万吨;2017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秸秆收集、储运、加工和利用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全面实现秸秆禁烧。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24%,利用秸秆1316万吨。
《方案》为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等多个方面设置了补贴方案,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从2015年起至2017年止。
在省深松整地补贴每亩20元的基础上,对深松整地并进行秸秆粉碎还田的每亩再补贴20元,秸秆固化成型设备按设备购置价格的10%,对秸秆成型燃料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城镇以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的用热经营业户和单位,每蒸吨一次性补贴1.5万元,所需资金由市排污费承担;对农村使用生物质锅炉的农户进行补贴,每台一次性补贴600元。
对秸秆饲料化利用的新建青、黄贮窖建设每立方米补贴20元。对年利用秸秆20万吨以上的秸秆工业化利用项目(板材、乙醇等)实施以奖代补,每吨补贴25元。
重点装备秸秆还田作业机具,可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累加三分之一补贴。搂草机、捡拾压捆机、抓草机等秸秆作业机械购置可获最高60%的补贴。秸秆原料收储中心建设也可获基础设施建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