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出台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方案

26.10.2016  02:34

 

为检验法治政府建设效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大庆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于10月14日出台了《大庆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庆政办发〔2016〕40号),对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作出部署。

考核方案对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等次和考核程序等5个方面事项进行了明确。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考核将采取“听、查、议、评”相结合的程序进行:“”,是指听取被考核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是指查看被考核单位基础工作资料;“”,是指考核组在考核结束后进行集中评议,确定需要反馈的要点;“”,是指集中评议后,考核组将用点评方式向被考评单位反馈考核情况。

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12月份,考核后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