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26.01.2016 19:05
本文来源: 商务厅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明电[2015]3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办发电[2015]5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督促检查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5]27号)要求,确保节日期间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安全稳定,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节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和2月14日(星期日)上班。现就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一定把节日安全保卫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召开安全分析会,专题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重点负责,各岗位人员要做到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特别是要把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和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各学院(校)、商职医院和东北虎林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是防范重点,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因防范不力、管理不善、责任不明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加强教育,提高意识
为加强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原则,各单位、各处(室)要安排好节日安全教育。节前要专门组织一次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泄密等安全常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教育大家共同把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做细、做实,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检查,消除隐患
为保证节日期间安全稳定,放假前,各单位、各处(室)要进一步检查安全工作制度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人、隐患是否排除、措施是否有力等。要再次组织好安全检查,重点查看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办公室电源和用电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随意拉设电线、超负荷用电情况;要查看"三秘"文件的归档情况,财务现金、贵重物品的存放是否符合要求;要认真查找本单位安全工作的漏洞和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特别是要对前期厅安全检查组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尽快落实好,做到不留死角,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四、加强管控,确保安全
节日期间,机关及直属单位要锁好门窗,贴好封条,关闭所有电源,避免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对涉及钱、财、物的重点部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管。要教育所属人员,外出探亲走访期间,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德,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机智、依法处理;对驾驶私家车人员,要提出相关要求,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违章超车等行为;要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酗酒过度,确保节日安全。
五、加强值班,联络畅通
机关及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相关规定,值班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在岗在位值班,记录好值班值守情况,并做好交接,严防脱岗、漏岗,严禁外聘、退休以及收发室打更人员代替应急值班值守;要坚持门卫登记制度,对进出人员特别是陌生人员要认真盘查,严格登记;要加强安全巡查,遇有问题或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节日期间,厅安全检查组将开展暗访暗查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机关各处(室)在2月6日下班前,安排专人对本处(室)重要房间进行封存,封条由办公室(厅机关342房间)统一提供。
联系人:孙向波
联系电话:82625610
2016年1月21日
本文来源: 商务厅
26.01.2016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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