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梦诗等31人获2018年省级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的通知(黑人社函〔2018〕383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经基层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哈尔滨市雲岭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刘梦诗等31人获2018年度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单位、人员及金额
(一)以下9名留学人员获创业类资助,资助金额各10万元。
哈尔滨市雲岭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刘梦诗
哈尔滨雨阳佳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张文惠
哈尔滨知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边 莉
大庆农大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宋大巍
哈尔滨土气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崔嘉明
哈尔滨云康科技有限公司 张 健
哈尔滨隽扬科技有限公司 杨玉强
黑龙江香农科技有限公司 王玉堂
黑龙江亩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王金玲
(二)以下22名留学人员获启动类资助,资助金额各5万元。
东北农业大学 张子威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苏 阳
东北石油大学 李玉伟
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王淑杰
哈尔滨医科大学 黄 硕
哈尔滨理工大学 刘 洋
哈尔滨医科大学 朱 静
黑龙江科技大学 高 霞
齐齐哈尔大学 马天意
牡丹江师范学院 景云荣
哈尔滨医科大学 杨 春
哈尔滨工业大学 程 远
哈尔滨工程大学 王 翔
哈尔滨医科大学 孙继皓
东北石油大学 王 欢
东北农业大学 程晓非
哈尔滨工业大学 刘贤明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管立军
哈尔滨医科大学 袁 野
黑龙江大学 孙建辉
哈尔滨工程大学 杨雨云
哈尔滨商业大学 申光焕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管理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受资助留学人员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及时了解受资助留学人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努力营造留学人员回省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发挥资金效能,专款专用。受资助人员单位要依照《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办法》规定,专款专用,切实按照申报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使用资助资金,保障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底前将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