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连续14年耕地占补平衡

27.06.2014  08:46

  6月25日是第24个全国土地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南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近年来,湖南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耕地。将耕地保护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在国务院组织的历次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湖南均名列前茅。要求各类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在报批用地前,必须先行完成耕地补充,做到先补后占。建设用地审批中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上报国务院审批。省本级每年储备补充耕地指标3万余亩,对长沙、湘潭等无法在当地实现占补平衡的市州实行易地补充,全省连续14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湖南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先后启动实施了环洞庭湖和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以及25个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建设。实施各类农村土地整治项目9000多个,新增耕地160余万亩,整治耕地1000余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900余万亩,惠及项目区农民群众近2000万人。目前,全省耕地保有量621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927万亩,均高于国家下达目标数,确保了湖南粮食产量稳定在600亿斤以上,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的承载能力。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3226亩/亿元,下降到2012年的1452亩/亿元,下降幅度67.74%,超过预定目标1.9个百分点,节约的土地规模相当于两个中等地级市本级建成区规模。加大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力度。2008至2013年出让土地面积年均增长14.38%,招拍挂方式出让比重达到93.1%,高于全国平均91.2%的水平。在全国率先推广土地网上挂牌交易,122个县市区网上挂牌交易平台实现全覆盖。建立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供地率连续3年没有达标的,暂停用地审批受理。对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开发区,每年安排4500亩用地计划指标予以奖励。推广了一批新的节地模式,并在全国得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