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5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营造节能降碳的良好氛围,定于6月13日—19日开展2015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我院节能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此次节能宣传周主题为“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全国低碳日主题为“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
二、活动内容和安排
1.6月15日定为低碳日。当天开展绿色低碳出行,倡导有车职工停开私家车,乘坐通勤车上班。如搭乘不上通勤车,鼓励职工3公里以内步行,5公里以内提倡骑自行车,5公里以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生病体弱等特殊人员可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2.“低碳日”当天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做到“四停”:一是办公区域停开空调一天(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除外);二是公共区域照明停关一天;三是6层以下办公楼停开电梯;四是停止使用一次性消耗用品。
3.抓好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设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箱,对回收的废旧物品进行妥善处理。
4.利用院协同办公网和电子屏幕等传播载体宣传此次活动,以提高职工节能降碳的自觉性。
5. 制作以节能宣传周主题为内容的条幅,悬挂在一楼大厅;张贴宣传画、标语于各楼层醒目位置。
三、活动要求
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并亲自部署和参与,带头做表率,做好配合,以防止此次活动流于形式。
2.落实职责。行政处房产科负责“能源紧缺体验日”具体活动落实以及做好其他宣传活动。
3.认真做好总结。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要对活动情况及时总结,按时将书面总结、活动图片等报送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其指定邮箱。
院资源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