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色”与“亮色”相得益彰

21.02.2022  10:41
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解读·上
“底色”与“亮色”相得益彰
 
徐日丹 刘亭亭

  编者按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编写出版的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正式对外发布。该系列教材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引导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助力检察工作以更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即日起,本报推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专题解读,邀请专家学者、最高检相关负责人、检察官等,对教材编写出版背景、价值、特点等进行集中解读研讨,阐释教材所蕴含的新时代司法理念及价值,敬请关注。

  事业发展需要人才,人才培养则需教材先行。

  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既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时代更高履职要求。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建设高质量的检察队伍需要高质量的检察培训教材。

  使命所需

  奋斗无止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发展迈入新阶段。

  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尤其是近年来,伴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机关化转隶为转机,以重塑性变革构筑起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新法律监督新格局,各项检察业务被赋予新的职能和要求。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怎样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具体落实?这是最高检党组谋划检察工作的“思维原点”。经过充分调研、深入思考,最高检党组提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在最高检带领下,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实干回应这一全新格局,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法律监督者必须要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须努力做到政治上更敏锐、业务上更精通。”三年前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明确提出,“担当,既是政治上的态度、责任,更要有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的综合运用”,必须要“以空前力度推进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建设”。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万春表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不断提高,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先后作出修订,监察法、民法典等法律先后颁布实施,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和新挑战。检察机关在“作答”新时代检察考卷过程中,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一方面,检察事业取得了一些开创性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对检察办案具有一定示范引领性,值得认真总结归纳并形成共识;另一方面,“打铁还需自身硬”,最高检党组对检察工作在自觉讲政治、顾大局方面,在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方面,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方面仍存在的差距有着清醒的认识,而检察队伍整体能力素质跟不上、不适应正是造成这些差距的原因之一。为了主动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新挑战,必须采取有效举措提升广大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年意义非凡。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涤荡人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召开让人振奋,尤其是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党的法治事业、检察事业发展意义深远,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刚迈入新的一年,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了全国四级检察院,在288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最高检党组将2022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带头促进检察机关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做到做实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

  前景广阔,新时代检察人如何既保“底色”:一如既往地传承、赓续忠诚、奉献精神?如何更有“亮色”:先进理念引领、专业能力更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支高质量的检察队伍必须要有一套高质量的检察培训教材。在最高检党组看来,编写出版“十大业务”系列教材,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新颁布和修订法律在检察环节落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新发展阶段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

  “伴随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的不断深化,对于案件办理,一线检察人员已经不局限于程序上的完结,而是追求把案子真正办好,实现天理、国法与人情有机统一。现实中,检察办案人员确实还存在理念跟不上、能力不适应等问题,尤其是在办理复杂疑难案件时,对法律适用、司法解释的理解、相关政策的运用等都需要一本好用的指导教材。”一位来自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虽然现在的法律书籍、教材很丰富,但并没有一套针对新时代检察办案的详细“教科书”,因此,编写一套专门的检察培训教材是现实之需,迫在眉睫。

  把“讲政治”融入检察业务

  2021年,经过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洗礼,检察机关各项检察业务包括监督数据总体明显持续向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最高检党组认为,这恰恰是政治引领检察业务发展、检察业务融入政治取得佳绩的最好体现。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同样,对于为检察业务服务的培训教材的编写,最高检党组一以贯之地强调,要坚持从政治的高度进行谋划。

  人民检察制度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检察教材也必须坚持姓党,让每一位检察人员通过教育培训始终坚持为党的事业尽责,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

  从该系列教材的“排列组合”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这本教材被放在“十大业务”系列教材“打头阵”的位置。“人民检察事业自始至终与党和人民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关我国检察机关性质任务、机构设置、权力配置、活动原则和保障机制等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每一位检察人员司法办案的理论和制度要求,在各项检察业务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纲领性地位。想要真正理解时代所赋予检察业务的使命,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放眼历史,尤其是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与营养,充分而全面地了解这一制度。

  要想业务本领过硬,必须要过“讲政治”这首要一关。

  “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秉持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最高检党组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将政治建设充分融入检察业务,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坚持能动司法,履行主导责任”是“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二《刑事检察业务总论》重点阐述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之一。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说,这本教材从长远和战略层面系统阐述了检察机关能动司法,履行主导责任,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特别是刑事诉讼现代化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他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例分析说,从2020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并在此之后稳定保持在85%以上,到2021年检察机关致力于在深化实施、提升质效上下功夫,树立正确的工作目标和业绩导向,在稳定保持较高适用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从政治上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刑事司法政策和能动检察等司法检察理念在检察履职办案中的贯彻落实。正如这本教材所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三年来,从起步实施、全面推开到稳定适用,以及案件质效不断提升的实践看,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中间环节和制度适用的‘主战场’,自觉担负起法律要求的主导责任,较好发挥了主导作用。”

  对于“政治”与“业务”的融合,“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六《经济犯罪检察业务》明确,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政策性强,要坚持把讲政治和讲业务结合起来。长期以来,有的检察官片面认为惩治犯罪是“硬任务”,而参与社会治理是“软任务”,缺乏主动性积极性,这实际上是割裂了政治和业务的辩证关系,客观上也削减了司法办案的效果。其实,对于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而言,结合司法办案,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往往有着特殊优势和重要作用。

  人在案子上,心要“在案外”。“作为共和国的人民检察官,要认真思考如何通过刑事办案推动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时期的社会治理,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引领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进步,切实把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潜能。”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进一步解释道,办案不仅仅是严格依法就够了,严格依法是办案人的“基本功”,更为重要的是在办案中加强对案件全局的考量和经济政策的把握,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绝对不能就案办案,简单机械司法。

  民心是最大政治。“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九《民事检察业务》在总结民事检察发展30多年来的经验与启示时提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民事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与出发点。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表示,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亮底色,而民事检察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因此,《民事检察业务》教材从结构框架、编写理念到具体内容无一不是立足这一政治要求。例如,立足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的审查与监督这一民事检察的基础性、核心性业务,教材聚焦于民生民意,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间借贷纠纷、夫妻债务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的审查监督作为论述重点,以此引导民事检察办案人员切实汲取“政治养分”,促进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为基层检察实践提供遵循

  “教材必须有指导性,既包括理论层面,又要涵盖实践层面,缺一不可。”最高检政治部副主任滕继国表示,检察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的职责,但每一项检察业务既有法律监督的共性,又有自身的独特性。检察业务教材必须兼具共性与特性,这既是检察业务精细化、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助推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检察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的重要基础,更是服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重要表现。

  由此,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这本教材为统领,最高检每个业务厅结合主业分别编写教材。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检察机关要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检察办案人员专业水平的提升。为持续、稳定提高检察办案专业性和规范性,以各个检察业务领域为单元,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的检察业务培训教材,不但是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全面提升的表现,更契合了检察工作进一步走向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趋势。这套教材准确地把握了检察工作实际情况的脉搏,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提供了一种专业主义的执业培训‘样板’。”

  “十大业务”系列教材虽是为检察办案人员提供培训指导,但并不是简单的检察入门教材,而是一套实而精的“进阶教材”,主要面向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检察人员,如员额检察官、具有数年办案基础的检察官助理等,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人员。

  作为检察业务新格局构建后的第一套教材,为何如此定位?

  “教材的编写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滕继国进一步介绍说,这套教材是为检察业务实践服务的,一线办案人员的真正需求并不在于一些法律常识,而是办案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重点、难点和争议点。因此,教材是用来给检察办案人员“充饥解渴”的,就是要将案件办理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新时代司法理念、人民至上的宗旨意识讲清楚、说明白,以此引导检察人员能够切实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事实上,这样的教材“设计”是来自于各检察业务条线的“心声”。

  谈及教材编写的重点,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引用了“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四《重罪刑事检察业务》中的一句话来概括:“书中的问题均来自办案实践第一线,结合典型案例,是实实在在的理念思维和技能方法的传授。”

  元明以寄递毒品行为定性问题为例介绍,近年来,随着智能快递柜相关服务的兴起,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其不需当面收取物品、不易被发现等特点进行毒品犯罪活动。在这个过程中,贩毒者、快递员、购毒者之间均未见面,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定性也随之出现了一些争议。如对寄递毒品行为中购毒者的行为定性,如果购毒者尚未取货,是否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未遂?《重罪刑事检察业务》教材给出了明确的观点:因贩卖毒品罪是行为犯,其以法定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的标志。当行为人利用智能快递柜收取毒品,其已实施了毒品交易行为,实际上已完成了毒品交易,应当以贩卖毒品罪既遂论处。

  “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有了新发展、新变化、新情况,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形成共识并指导实践具有现实紧迫性和必要性。”结合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现状,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告诉记者,正式下笔前,“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五《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教材的编写团队便依托各省级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向全国职务犯罪检察条线征集办案程序、实体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共计征集200余条,经甄别整理,挑选出100余条具有共性、典型性、争议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研究意见,后又征求部分省市意见,最后形成确定意见,为教材编写提供参考,让教材编写重点“从实践的问题中来”,再让教材内容“回归到实践中去”,解决实践中的疑问。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向记者介绍了“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七《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编写方向。他说,随着巡回检察制度的不断深化落实,刑事执行检察的权力属性、职能定位,以及与刑事执行的界限等根本性、基础性问题长期困扰基层实践,检察人员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理念更新跟不上或不规范等方面的实践困境,迫切需要一本好用、管用的教材做好顶层设计,为基层检察实践提供遵循。

  “按照‘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机构的调整完成了‘物理变化’,而要真正发生‘化学反应’,是有大量工作要做的。”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分析行政检察业务的现状时说,一方面行政检察制度需要在适应新阶段新要求中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另一方面,行政检察队伍中“新”进人员占比约七成,编写一本符合行政检察监督规律特点的教材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十《行政检察业务》,加强基层行政检察人员教育培训的任务,是当下做实行政检察的一项十分紧迫的课题。

  记者注意到,每一本教材章节的设计基本都遵循了概述、重点难点问题这样的体例结构,将笔墨集中于办案人员所关注、有疑惑的内容,让读者由表及里掌握办案技巧。

  例如,《经济犯罪检察业务》这本教材共八章,除第一章作为概述内容外,其他章节以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八节罪名为框架,对每一节罪名在检察环节需要注意的重点难点问题专设一部分进行阐述、解答,架构简洁明了,内容扎实有料,充分体现了教材作为检察办案人员“工具书”的作用。

  再如,“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十三《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直面问题,毫不含糊地将控告申诉检察实践工作依然存在的认识偏差、各地工作开展不均衡等主要问题罗列入教材第一章,开门见山,让读者首先清醒认识到自身履职的不足与提升的空间,进而在整本教材中寻找破解之道。

  “去理论化、去概念化是《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编写的最鲜明特点。”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表示,因教材对象是各级检察机关已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对相关概念、定义已经掌握,因此《控告申诉检察业务》不再就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再重复,而是直奔主题、直面难题、直击重点,直截了当讲问题、谈应用,是业务指导的“升级版”,而且通过使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理,通过案件的依法妥善处理,“手把手”教控申检察人员解决实际中存在的问题。

  寓教于“案”,理念与实践相辅相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十大业务”系列教材的编写充分运用了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让理念寓教于“案”。

  近几年,“沉睡的”正当防卫制度被激活,广受社会关注。对于如何正确理解正当防卫的要件,“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三《普通犯罪检察业务》在第九章“正当防卫案件办理”中给出了详细阐释。其中,在对正当防卫的时间界定上,教材将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又称昆山反杀案)(检例第47号)纳入,结合具体案情对“要判断防卫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关键在于确定不法侵害是否具有‘紧迫性’”进行了具体而形象的说明,回应了司法实践中“防卫人出手时不法侵害是否已经结束,能否认定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一容易发生认识分歧的问题。

  “正当防卫机制的正确运用不仅要在理念上‘跟上’,实践的步伐也要‘跟上’,将刑事司法政策、新时代司法理念精准落地到每一个办案环节,才算真正做到了理念与实践相统一。”苗生明表示,《普通犯罪检察业务》编写过程中运用了大量的案例作“示范”,既能很好地将理念具体化、形象化,又充分展现出新时代司法理念的运用所产生的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激励、引导检察办案人员向“标杆”看齐。

  在“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十一《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这本教材中,这样的编写思路同样可窥探一二。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告诉记者,公益诉讼检察正行进在积极、稳妥探索发展的道路上,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规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4个领域,到英雄烈士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的相关领域,目前已达到9个法定领域。此外,还包括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等正在探索的新领域。近几年全国检察公益诉讼每年的办案总量都超过了10万件。《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以教材形式明确了公益诉讼检察的发展方向,为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规范指引,进一步推广办案经验。

  例如,文物保护工作往往涉及多个部门,检察机关如何发挥制度优势来解决“九龙治水”难题?《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就以甘肃省敦煌市检察院督促保护敦煌莫高窟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展开详析。对于该案件的办理方式,这部教材提到,检察机关组织文旅、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四家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督促各方协商解决莫高窟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石料厂关闭退出事宜,形成协同治理合力,破解执法难题。有理念引导,又有实例诠释,形象而具体。

  对此,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深有同感。她说,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蓬勃发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家庭教育指导等多项未成年人检察实践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吸收。而这些检察工作的创新实践,完全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块沃土上生长的绚烂花朵,是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未检干警深入实践、倾力探索的丰硕成果。

  “因此,要把这些实践成果写成教科书,既是对实践探索的回馈,也是对未来实践的指引。”那艳芳向记者介绍,“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十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用了大量篇幅对这些宝贵的未成年人检察创新实践进行总结、提炼、升华和固定,在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发展进程的同时,也针对性地解决未检工作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问题,指导工作相对落后地区学习好、贯彻好这些重要的制度。

  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中,针对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探索的相关内容单设一章,分概述、面临的主要问题、积极探索与典型案例、建设路径探析四节进行讲述,直击实践重难点,不仅对浙江、江苏、福建、河南等多地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特色亮点做法进行了深入剖析,更以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十大典型案(事)例为切入点,系统分析了其对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借鉴价值。

  学海无涯,检察培训无止境。“十大业务”系列教材的编写与出版只是万里长征路上踏出的第一步。

  “这是一本融政治建设与业务培训于一体的教科书,希望全国21万余检察人员能够将其作为案头卷、工具书,在教材的学习运用中,以自我履职素能的提升推动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滕继国表示,接下来,最高检将以“十大业务”系列教材出版应用为抓手,在2022年这一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里,加快建设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课程库、教材库、理论库、问题库,以高质量的教材服务保障检察队伍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最高检还将定期收集、梳理、研究教材学习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常态化吸收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最新成果,顺应法律法规的变化,适时修订完善检察“十大业务”系列教材,确保教材始终与时俱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奋飞说,“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清单”,也是人民群众在遭遇利益侵害、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和支持时可供对照的“清单”。

  “‘十大业务’系列教材本身积蓄了无限‘潜能’,既能成为一线检察人员开展工作遇到问题时可翻阅参考的最权威可靠实用工具书,也能成为法学研究领域、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宝藏’材料库,势必会凝聚检察合力,乃至带动更多法治力量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去。”李奋飞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