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会见“时代楷模”、“最美基层法官”孙波

27.06.2014  11:59


图为周强、沈德咏、徐家新、张述元等领导与“时代楷模”孙波合影。 曹颖逊 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6日在京会见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媒体联合评选为“最美基层法官”的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孙波,他强调,全国法院大力开展向孙波同志学习的活动,对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意义重大,广大法院干警要以孙波同志为榜样,进一步转变作风,进一步深入群众,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切实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大力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提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推动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参加会见。

        周强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向孙波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和诚挚问候。周强指出,孙波同志荣获“时代楷模”的殊荣,是孙波同志的光荣,也是全国法院系统的骄傲。孙波同志的先进事迹令人敬佩,让人感动,催人奋进。他20年如一日,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为群众服务的情怀,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百姓着想、为群众解难,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是人民法官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集中体现,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很强的示范意义。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和普通的共产党员,孙波同志公正司法、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始终把办好案、办铁案视为天职,忠实履行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守得住节操、经得起诱惑,在秉公办案中坚定职业操守。孙波同志勤奋学习,甘于奉献,热爱人民司法事业,默默无私奉献,与生命赛跑、与病魔抗争,在忘我的工作中追求生命价值,精神难能可贵。

        周强强调,孙波同志是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是法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孙波同志先进事迹充分表明,只有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才能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人生的价值;只有始终坚守对司法事业的忠诚与执着,把办好案件、公正司法视为生命支点,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办好每一起案件,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始终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对事业和生活充满坚定信心和无限热爱,忘我工作、默默奉献,才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周强强调,在当前全国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实践中,开展向孙波同志学习的活动,对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国法院要掀起学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要把宣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引向深入。在开展宣传活动时尤其是要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相结合,与人民法院当前解决“四风”、“六难三案”问题相结合。要增强宣传活动的生动性,充分运用多媒体、新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让孙波同志的先进事迹深入人心,影响更多的法官,也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孙波同志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展现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在会见中介绍了孙波先进事迹。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