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