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不服2.6亿元罚单 称条款引用不当将提出行政复议

27.06.2014  15:49

  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快播公司内。图/CFP

   称处罚金额过高,且条款引用不当也不合理,将提出行政复议

  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向快播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6亿元罚单即日生效。快播方面表示对处罚决定不服,将提出行政复议。

   快播对巨额罚单不服

  6月26日下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深圳的快播公司总部,向快播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6亿元罚单即日生效。

  此前6月17日下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深圳快播公司涉嫌多次严重盗版侵权被处罚2.6亿元一案举行听证会。听证处罚结果维持了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中拟处罚的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快播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经营的快播播放器软件向公众传播了《北京爱情故事》、《中国好歌曲》、《辣妈正传》、《中国达人秀》等24部影视作品。

  对于此次天价罚款,快播公司表示虽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对2.6亿人民币罚款不服,将会提出复议。

  快播方面表示提出复议的理由有三点:一是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行政管理局,引用国家最高法对刑事犯罪的处罚决定,条款引用不当也不合理;二是快播公司并没有像司法规定那样严重侵犯公众利益,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2.6亿元处罚金额过高;三是公司并没有在快播播放器中插入广告,也没有向用户收费和牟利。

   处罚达2011年销售额两倍

  快播(Qvod播放器)是快播公司本身的一款产品,更被誉为“看片神器”。

  被处罚前,海量用户为快播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快播公司的盈利模式包括几大方面:网页弹窗广告、软件捆绑推广、游戏分发。

  据了解,快播在2009年就已经实现盈利,2011年销售额达到1.3亿元。此次处罚是其当年销售额的两倍。

  2014年4月16日,快播发布公告称,“自2014年3月以来,快播已启动商业模式全面转型,从技术转型原创正版内容。”但转型为时已晚。

  此前,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举办的听证中,快播也提出观点:快播公司已经进行了整改,本案属于重复处罚。

  听证组则指出,快播在国家版权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整改期限结束后,仍实施侵权行为,故此次处罚并不属于“一事再罚”,处以非法经营额三倍罚款处罚裁量恰当。

   ■ 大事记

  2014年4月16日 快播发布公告称,将关闭Qvod服务器,停止基于快播技术的视频点播和下载。

  4月22日 警方突访快播深圳总部。此后快播CEO王欣失联。

  5月15日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向快播送达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处以吊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5月20日下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快播送达了拟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拟对涉嫌多次严重盗版的快播处以2.6亿元罚款。(记者刘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