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三权”登记发证工作

12.08.2016  19:18

哈尔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权”登记发证工作于2012年3月在我市全面启动,2015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了我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4年来,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要求,探索确权发证方法,确定试点引路,注重政策办法研究。市国土局通过确权发证工作全面推开前,在道外区、宾县设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试点总结经验,于2014年7月在巴彦县成功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现场会,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2014年9月,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局先后两次到方正县试点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并与方正县人民政府逐条研究了《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全市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经验。2014年9月30日,市政府张万平副市长在听取方正县试点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会上,给予市国土局“真下功夫、真研究、真突破”的充分肯定。在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针对收集各区、县(市)出现的115个问题,市国土局起草了《哈尔滨市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市政府批准哈尔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哈土登发〔2014〕1号),有效指导了全市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针对贯彻实施《意见》过程中,遇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分户、集体建设用地 “少批多占”、相关手续认定、建筑物合法性认定等一些直接影响发证率的新问题,市国土局本着“依法合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哈土登发〔2015〕1号),有力地指导了全市工作。

目前,国土局主要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收尾和完善工作。

(来源: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