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黑卫监督函〔2015〕376号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省卫生监督局: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有效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食药监器械〔2015〕273号)精神和省领导批示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检查范围
(一)辖区内所有美容医疗机构,包含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医疗机构内设医疗美容科。
(二)辖区内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生活美容机构(包括美容院、美容美发店、减肥机构等机构)。
三、工作内容
(一)机构执业资质情况。检查各类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是否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许可开展医疗美容科;医疗美容诊疗二级科目是否超出许可范围;是否按照核准的医疗美容项目级别开展诊疗活动;严肃查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美容医疗机构超出许可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
(二)人员执业资质情况。检查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的医生、护士是否具备执业资格并注册;是否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严肃查处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主诊医师以及其他医护人员超出核准的诊疗项目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三)机构设置情况。检查机构设置是否符合《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包括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是否完整;医疗美容科(室)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主诊医师配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等。
检查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四、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8日前)。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并迅速组织辖区各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自查。同时,各地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社会各界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省级投诉举报电话为:0451-87907375。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月8日—2016年2月25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生活美容机构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专项督导阶段(2016年1月15日-2016年2月25日)。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监督局将联合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市进行抽查与督导。
(四)总结阶段(2016年3月)。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医疗美容服务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执法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形成监督执法合力。同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执法力度。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对未经批准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超范围执业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三)加强舆论宣传,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各地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专项整治工作,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法律法规和医疗美容知识宣传,引导群众理性认知,防范就医风险。
(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执法技能。各地要认真组织监督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医疗美容相关技术规范,统一检查标准和要求,提升执法技能。
(五)按时总结报送信息。各地要及时向省卫计委上报工作动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2016年2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附件3、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卫生监督局,汇总后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工作总结报送内容应当包括专项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成效、发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有关工作建议等。
联系方式
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
联系人:王裕健
联系电话(兼传真):0451-8597118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卫生监督局
联系人:田大帅
联系电话:0451-8790738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表
3.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4.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典型案件查处
情况表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
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