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城管执法要42个部门配合——数据告诉你“临时工”背后的那些事
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新媒体专电 题:1个城管执法要42个部门配合——数据告诉你“临时工”背后的那些事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乌梦达 张漫子 潘林青
暴力执法、暴力抗法事件在全国不少城市屡屡上演,而调查发现常有“临时工”的身影,为什么出事的多是临时工?一项来自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专项调研显示,北京的各类临时执法人员高达20万以上,是正式工的3倍,而缺乏执法权限的临时工参与一线执法的比例也远高出正式工,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均十分普遍。
正式行政执法人员7.9万 辅助人员超20万
日前,在北京市广安胡同口发生了这样一幕,面对五六个执法的城管,因为“非法摆摊”被要求离开的50多岁卖枣人憋红了脸,指着一个城管的鼻尖:“别人摆摊你怎么不管,就知道拿我开刀!”身旁同行的城管不吱声,右手高举着提前准备的小型DV机开始录像,保存证据。摆摊女人跳起来要抢,被城管边躲边呵斥。
类似的情况在全国各地已然见怪不怪,从辽宁沈阳到湖南临武,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屡屡出现,当事件发生后,很多责任人被官方通报为聘用人员或者辅助执法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为什么出事的多是临时工?
“中国网事”记者从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北京城管执法按照市城管执法局、区县城管执法监察局、街道和乡镇城管执法队三级设置,正式执法人员按照常住人口万分之三点五配备,总数6594人,而他们需承担起2114.8万人口的管辖任务,平均一名城管要管3000多人。管不了,只能聘用辅助执法人员。而北京全市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总计7.9万人,而各类辅助执法人员超过20万人。
近年来,随着各地城市化发展加快,城市规模扩大,人口集聚,多年以前按照固定比例配备的执法人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管理的需求。
山东省某市一个基层派出所正式编制的民警只有4人,而没编制的协警有20多人。2013年湖北省武汉市城管局官网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该市城管协管员人数是正式执法队员的两倍。哈尔滨一位城管队队长介绍,他所在的城管队执法系统的正式职工有20余人,外聘协管人员有50余人。
一位协警告诉“中国网事”记者,在具体工作中,他们这些“临时工”面临“三不公”:一是苦活、脏活、累活基本是他们“承包”了,正式工都是“领导”,只负责“宏观指导”,“具体落实”则要靠临时工;二是同工不同酬,临时工不仅在钱、物等方面的待遇比较低,而且没有丝毫“上升空间”,哪怕干得再好也是升迁无望;三是一旦出问题容易被当“替罪羊”。
江苏省一位交通巡逻警察总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江苏省出台了《关于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意在控制“临时工”的数量,其中明确规定聘用协管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地实有人口的万分之六,且越来越少。但从全国实际情况看,行政机关中“临时聘用人员”的数量却呈现越来越多趋势。
事实上,行政执法中最主要的对象集中在基层,但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只能大量聘用执法辅助人员,一些城市有的街道、乡镇聘用的协管员与执法人员比例达到10:1。而不少社会闲散人员也进入了辅助执法的队伍,由于缺乏行政执法能力与执法素质,基层执法过程中要么不作为,要么“以暴制暴”胡作为的情况屡禁不止。
一面是大量招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参差不齐的临时工上街,一面又要应对错综复杂矛盾集中的治理工作,临时工频频惹祸,更成了网民口中的“专业背黑锅”。
1个城管执法要42个部门配合13项权力确认
“中国网事”记者发现,尽管在中央高度重视下,各地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进展迅速,但仍有不少地方将“麻烦下放,油水保留”。
北京市人大的调研发现,一名城管队员执行各类执法任务,总计需要42个部门配合,13项权力确认,部门职责交叉十分严重。
同时,行政执法顶层与基层权力分配设计的不合理也严重影响着行政执法的效果。一些部门只顾顶层设计,不顾具体施行,事权下放,相应人员却不调减,导致出现执法人员“结构性短缺”,而基层部门和工作人员“权力有限、责任无限”。
根据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调查,北京市级执法人员1万人,占总数的13%,但执法案件只占2%;区县执法人员6.9万人,平均每个区县4300人,占全市执法人员总数的87%,执法案件数量占到全市98%。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四中全会正在召开,政府的行政执法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而各地由来已久的“临时工现象”凸显政府行政执法体制的弊病,必须坚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政府的机构、职能、理念都需要动“大手术”,不能畏难塞责。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为治理行政执法的乱象,应横向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纵向理顺行政执法的层级关系,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破除临时工乱象,需要政府自己的顶层设计和自我革命,在加大简政放权、瘦身增效同时,还要加大监管力度,比如把各地的临时工精简情况作为一项考核指标,不达标者要严厉进行问责。”王忠武表示。
缺乏更严格的录取机制,缺少良好的行政执法体系,却经常参与复杂的各类执法,让临时工频频“出事”、成为社会矛盾引爆点。临时工惹祸,不能只把责任推给个人,这其实是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没到位的深刻体现,而其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政府职能转变进入深水区各部门权责交叉尚未理顺。(完)(编辑: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