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刘成:不顾一切,努力维护执行正义

11.03.2015  12:26

        荣誉档案

        刘成 42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2015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啃“骨头”,他是斗士;拔“钉子”,他是侠士;临险危,他是勇士。

        2015年1月23日16时30分,一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后离开了法院。我回到办公室,使用电脑填写执行工作日志。“又是一起浴池执行案。”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右手背,那里曾被锅炉烫伤过。

        那是去年8月的一天,我来到庭长办公室,就一起执行案件汇报请示。庭长从桌上拿起一本执行卷宗对我说:“成子,这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在西郊乡居住,申请执行人提出原办案人也在西郊乡工作过,与被执行人熟悉。这个案件就由你办吧。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被执行人应给付赔偿款3000余元。我给申请执行人打去了电话,了解到被执行人现经营着浴池,有履行能力。我给被执行人打电话,不接;几次到浴池,找不到人。

        找群众摸底,很可能会找到线索,破解“人难找”的问题。这也是我多年来摸索出的一条经验。我给被执行人所在村的诉讼联络员打去电话,了解到一条信息:中秋节,被执行人肯定在家。

        中秋节前一天,我特意起了一个大早,带领四名执行人员,带好记录执行过程的执法仪,赶往浴池。

        对一些与法院“藏猫猫”的被执行人,利用节假日起早堵人是个好办法。

        “他跑了!”执行车辆还没在浴池门前停稳,申请执行人就用手指着屋内喊了一声,只见一个人正从一扇小门向屋后跑去。

        我跳下车跑进屋内,穿过那扇小门,发现是一个锅炉房,门与地有一米落差。此时,我一只脚已腾空,一下子抓到了门框,但由于惯性还是摔倒在地,差一点就与火热的锅炉“亲吻”、“拥抱”。

        锅炉房的后门开着,我又赶紧爬起来冲出去。门外就是浴池后院,有一条排水沟,被执行人已摔入没腰深的排水沟内,又狼狈地爬起来,跑进了对面茂密的玉米地。

        我折返浴池前台,拿出工作证向工作人员表明身份,请其转告被执行人中秋节后必须到法院配合执行工作。“他不去,我们还会再来!

        “就差一步,真遗憾!”回去的路上我懊悔不已。我感觉到手有些疼,原来是摔倒时碰到了锅炉底部,被烫得发红。

        一名老执行员笑呵呵地说:“成子,你这个案件保准很快就结了。”我说:“可别安慰我了,怎么可能?”他颇自信地说:“你就瞧着吧。

        中秋节后一上班,被执行人的妻子果然来到法院,将执行款及迟延履行的利息全部履行,并给我们赔礼道歉说:“真对不起,害得你摔倒,还险些把脸烫坏。我们不对,早该把钱拿来。

        我不顾一切地想抓到被执行人,使被执行人看到了我的决心。这种韧劲让被执行人畏惧,让申请执行人放心,让手中的执行案件不再难。

        我愿意永远不顾一切,努力维护执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