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履行执行监督新职能 2013年以来共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201件

24.06.2017  15:43

  23日,记者在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3年1月1日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的执行监督新职能,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依法开展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共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201件,得到了人民法院的积极回应。

  据介绍,今年1到5月,全省共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1件,同比上升225%,人民法院已回复采纳48件。坚持司法办案和化解社会矛盾并重,促成当事人和解6件。会上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方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推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部署,省检察院决定自2017年4月至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将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民事执行过程中不依法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不力和拖延执行等消极不作为,以及滥用职权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执行程序和执行案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者: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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