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亮点工作巡礼】佳木斯市郊区:把握好“三个关系”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质效

05.07.2021  10:48
  今年以来,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转变司法理念,把握好“三个关系”,建立检企联系机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以优质服务对接企业需求,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参与社会治理中展现新作为。
      ——把握好优理念与抓落实关系,做营商环境“护航者”。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等重要讲话精神及省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全面振兴发展18条意见,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主动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专班推动、部门联动、人人行动,形成了全员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工商联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服务企业工作。建立院领导包联企业制度,确定1名领导包联1家企业,提供“店小二”服务。
     —— 把握好办准与办好关系,做精准司法“践行者”。 一是依法“少捕慎诉”。在确保案件顺利诉讼的同时,少用、慎用强制措施,最大程度保护涉案市场主体的企业经营权益。依法“少捕慎押”,在确保案件顺利诉讼的同时,少用、慎用强制措施,最大程度保护涉案市场主体的企业经营权益。共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7人,对1人做出不批捕决定。二是公开听证寻找优化营商环境的检察答案。在办理张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通过认真审查案卷和相关材料,办案人员对张某在犯罪情节、认罪认罚等方面因素进行了综合考察,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有悔罪表现,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经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强批准,于4月28日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对张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把握好纾困与预防关系,做优化环境“服务者”。 一是走访问需解难题。明确开展走访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和内容,确保专项活动有序开展。企业服务专员深入到企业开展走访活动,认真做好惠企政策宣传,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红利,倾听企业诉求。帮助企业做好惠企政策与企业需求之间的有效衔接,让政策红利真正助力企业发展。向企业表达了检察机关履行“四大检察”职责,依法打击涉企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法治服务的意愿,努力做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二是收集建议补短板。通过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检察机关服务企业过程中的短板问题,找准问题根结,优化服务流程,治理堵点,畅通为企业服务的路径,让企业办事感到方便。三是精准普法抓预防。刑事检察部门10名干警深入华园社区,开展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建设”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精准普法和安全生产风险预防,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大胆开拓,合规经营,共同走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加速度。四是搭建网络平台促服务。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涉民营企业司法问题反映投诉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涉民企案件线索做到快速反应,依法快办快结,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