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抓贼警方是否该奖励 民警:每个人都应出手
华商报讯(记者赵彬)1月4日上午8时许,家住西安城南丁白路附近的董女士准备到西斜七路公交车站坐车上班,行走途中她的手机被偷走,路边热心摩的司机高师傅载着董女士追小偷,前后耽误了一个多小时,期间还协助警方抓获了一名小偷。事后高师傅说,抓贼过程中耽误了生意,警方是否应该给他些奖励?
失主:正听歌耳机突然没声音
30岁的董女士在西安高新区一单位上班,1月4日上午8时许,和平时一样,她出了小区后朝西斜七路的公交站点走去,途中她习惯性地戴着耳机听歌。“我那天早上背了个斜挎包,边走边听歌,突然耳机里就没了声音。等我回过神后,才发现放在包内的iPhone6手机不见了。”1月7日,董女士说。
那部iPhone6是董女士去年3月花五千多元买的。被盗后她回头寻找,没有发现小偷。路边一位女士提醒她,是一个戴帽子的男子在她走路时拉着耳机线将手机偷走。此时,正在路边等客的摩的司机高师傅二话不说,帮忙带着董女士追小偷。
高师傅骑车带着董女士向吉祥村方向行驶,又从含光路、崇业路、永松路、光华路东段绕行了一大圈,找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找到。董女士都准备放弃了,突然高师傅看到从吉祥路上一座人行天桥上下来两个鬼鬼祟祟的男子,一直跟在两个女士后面,其中一男子已将手伸进一名女士的包内准备行窃,董女士借用高师傅手机报警,并跟着小偷。在高师傅帮助下,民警在光华路和太白南路十字将那名嫌疑人抓获。后经董女士辨认,这名小偷并不是偷她手机的那个。
失主给了50元表示感谢 警方说没有奖金
事后,董女士给高师傅付了50元车费表示感谢。高师傅表示不要,但在董女士再三要求下,他收下了车费。高师傅说,他也曾联系警方,看有没有这方面的专项奖金,得到的答复是没有。
那么,高师傅该不该获得一些奖励或者补偿呢?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大家都认为,高师傅协助警方抓获小偷,让另一名女士财产免遭损失,这种见义勇为的做法应该给一点奖励或者补偿。
昨日下午,公安雁塔分局政工科民警说,在他人生命或钱财受到非法侵害时,每个人都应当制止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陕西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川说,摩的司机高师傅帮助董女士跟踪抓小偷的过程算是见义勇为。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作为一个公民,也有制止犯罪的权利和义务。高师傅在帮助抓贼的过程中,耽误了自己的时间,来挽救失主的财产损失,从公平的角度讲,失主应该给他承担一些经济补偿。此外,国家也应该尽快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见义勇为”的法律界定,同时设立专门法规对这种行为进行保护,更要设重奖鼓励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