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报告中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注重从源头、体制机制上分析查找产生问题原因,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针对省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报告从公共财政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三方面作出说明。省财政厅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连续结转资金进行了清理,按规定对能统筹的资金进行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支出;对不能统筹的资金加快拨付进度,尽快形成支出实际效果。省财政厅还将进一步强化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其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绩效管理试点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明确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分工,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实施考核。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应拨付未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等问题,报告中也作出相关整改说明。
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指出,截至10月底,本次审计发现的20个省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率达99.66%。
报告中说, “三公”经费控制不严、未履行审批手续、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等问题,相关部门结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制订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审核把关“三公”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加强支出监督检查。就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履行分散采购审批程序等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通过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补报政府采购预算和审批手续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在财务管理方面,会计账簿与决算报表内容不相符、决算报表数字不真实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加强财务核算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调整相关账目等方式进行了纠正。
关于重点民生工程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部分市县就业再就业资金审计整改情况、部分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整改情况、部分市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审计与审计调查整改情况作出说明。
针对部分医院财务收支和医疗政策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报告反映对医疗服务收费方面问题进行了整改,35所医院已取消自立项目收费,10所医院已按规定取消部分收费项目。48所医院已按规定调整卫生材料加价率,51所医院已按规定调整药品加价率。13所医院已停止在政府招标采购目录外采购药品,5所医院已按降价文件规定调整药品销售价格。有关医院已按规定停止销售未经批准的自制药品。
关于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中说,对虚增工程造价问题,有关建设单位按照审计决定核减了虚增的工程造价,财政部门根据审计意见调减相关项目的财政拨款。报告反映了抽查审计的11个土地整理项目整改情况,对多计工程造价问题,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了整改。报告对勘察设计未公开招标、部分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项目违规转包问题的整改作了说明。
报告还对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情况、审计发现并移送涉嫌重大违法违规线索查处结果作了说明。(作者:印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