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法院坚持四结合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26.05.2015  16:39

        拜泉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促进干警公正廉洁司法。

        一是坚持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在切实抓好对全院干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的同时,根据干警个人的思想和学习实际,区别对待,个别教育,党组成员及各中层干部经常主动走下去,深入到主管部门和审判工作第一线,充分了解干警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并努力做好教育工作,从而达到了提前介入,变“救火”为“防火”的目的。

        二是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坚持用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教育干警,鼓舞干警,使干警懂得“可为也不可为”,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正廉洁。

        三是坚持制度建设与落实制度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同时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决策与实施并重,教育与检查并重,引导和处理并重的原则。

        四是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审判监督制度,推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审判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使审判和执行过程完全处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做到司法权运行到哪里就监督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