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租房门槛降低” 本地实施细节暂未确认
30.01.2015 13:50
本文来源: Hljnews.Cn
黑龙江新闻网讯(首席记者 李国玉) 28日,住建部发布消息表示,无房职工连续缴费3个月即可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被认为是放宽租房人群提取公积金门槛。
29日,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接受记者咨询表示,由于该政策刚刚出台,本地实施细节暂未确认,过渡期间仍执行现行政策。上级明确政策后,将对照执行,并第一时间对外发布。
该工作人员介绍说,该政策是国家住建部刚刚发布的,只是一个总体的指导办法,而且还没有完成逐级传达。由于具体实施细节内容还需要上级管理部门确认,新政策暂未执行前,哈市目前依然执行现有政策。新政策传达至哈市实施细节确认,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第一时间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发布,告知公众。需要具体了解相关政策的市民,可拨打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电话12329。
新闻链接
哈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租房可提取公积金。租赁哈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但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提取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编辑:陈雪焦本文来源: Hljnews.Cn
30.01.2015 13:50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