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法院五项措施提高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到位率

16.11.2015  20:12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提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一审服判率、履行到位率。近年来,此类案件的自动履行率、赔偿到位率达99%,收到了被告人认罪愿赔、受害人获赔息诉的良好效果。

        及时控制被告人的财产。刑事案件中涉及附带民事赔偿的大多是交通肇事案件和故意伤害案件,为保证赔偿款能够顺利的履行到位,依据被害人诉求的诉讼标的额度,快速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或是查封肇事车辆,或是冻结被告人在金融部门的存款和因车辆参加保险而能够取得的保险金;或是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强制措施及时控制被告人财产。

        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增强调解功效。一是探索调解方法,创新调解途径。针对案件不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因案制宜。对法律规定和赔偿项目标准不明确的,在调解之初就对赔偿问题所涉及到的法律、司法解释以及赔偿项目和标准进行讲解,有助于促进参与调解各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成协议。对受害人有一定责任的,在调处时加以区分责任,使参与调解各方在认识自身过错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进行调解。对家庭内部矛盾、邻里、亲属之间的轻微刑附民案件,做到讲法、讲情,讲理,使其相互谅解后达成和解。同时,要着重于执行,具有全部给付能力的要求其当即履行;对一些确实难以承受赔偿款的被告人,在保护受害人权益同时,给被告人留有给付空间,可分期分批给付。二是选择调解模式,提高调解效率。对因邻里、亲属之间的轻微附带民事案件,用符合民风、民俗方式重调、多调、巧调,以当事人为主、法官引导为辅的调解模式;对有预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故意伤害致死等恶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建立法官主导、当事人参与的调解模式;对偶犯、过失性犯罪,充分考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的因素,引导双方在被告人认罪、被害人谅解的前提下进行和解。三是找准调解缺口,拓展调解空间。案件不同,当事人的素质、文化水平、生活阅历以及在案件中的过错责任等各不相同。根据这些因素在调解过程中寻找突破口,寻找关键点,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深入案件的背后,尽可能多地掌握案件及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找准突破口、关键点,把握时机,及时促成调解。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赔偿履行。动员各方力量,良性互动,创新调解机制促赔偿履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性质决定了法官在法庭上不能单纯释法,要以情动人,就必须融入社会各界的力量,获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多角度、多层次地做当事人工作。主要借助以下几方面力量,一是发挥代理人的作用。法官充分调动诉讼代理人的积极性,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工作。发挥诉讼代理人知法、懂法以及与当事人信赖的优势,将一些调解工作让代理人去做,问题往往得以解决;二是发挥当事人亲朋好友的作用。亲朋好友对有些案件的产生和症结所在比较清楚,能使法官准确掌握纠结之处,有针对性地做工作。同时通过亲朋好友的劝导,带着法官的意图做疏导工作,往往能够达成协议;三是调动当事人所在工作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配合法院解决矛盾。单位和相关部门与当事人接触密切,情况掌握充分,便于做工作,而且当事人能平和接受。四是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等参与调解,发挥他们在当地德高望重的优势,使被害方直观感受评判被告人的诚意,被告方切身了解被害方的苦楚,达到情感上的共鸣。

        穷尽责任承担的一切可能因素。当遇到被告人无力赔偿情况,就在有无可承担连带责任上寻找突破口。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如一个被告人无能力,就审查其他共同犯罪人是否有能力,按照连带责任的办法由有能力的被告人先承担对外赔偿责任。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时,肇事司机无力赔偿,就将车主或者车辆所在挂靠单位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共同被告对外承担责任。更为重要的是严格核实肇事车辆参加保险情况,如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总额应当先由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承担责任。在解决特殊个案时,可将肇事车辆投保的第三者商业保险公司列为赔偿主体支付赔偿金,以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化解社会矛盾。

        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有些附带民事案件,单纯地依靠调解并不一定完全奏效,把调解和强制措施相结合,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对认罪态度不好、赔偿不积极的未羁押、取保人员及时决定逮捕、收押,以法律震慑促赔偿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