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管理不能缺位
几天前,山东肥城的王先生需要从泰安的医院转到济南治疗,家人拨打济南120后,救护车把病人从泰安接到了济南,路程约80公里,收费3600元。天价救护车引发争议,当事的济南市急救中心森特医院分中心回应称,主要是由于中心工作人员不熟悉收费标准所致,愿把全部费用退还。(2月25日《京华时报》)
近几天,收费3600元的天价救护车引发热议,舆论压力迫使当事医院发声。院方将责任归咎于不熟悉收费标准的工作人员,并称愿把全部费用退还。百姓关心 “趁火打劫”的救护车何时才能消于无形。
院前急救是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是抢救病人的前沿,可是从屡见报端的救护车负面舆论来看,救护车管理存在盲点。更可悲的是,个别白衣天使竟把它沦为“发财”的工具。而医院的管理层对此视若无睹。他们抓住了患者家属救人心切,在情急之下对金钱不去计较的心理,才让天价救护车的荒唐剧一次次地上演。
救护车收费混乱不堪追根溯源是管理缺位。首先是收费政策含糊不清。当地物价局的相关收费文件明文规定,长途转送病人需要救护车服务,用车费用由供需双方在使用前协商确定。而“协商确定”这四个字,正好扩大了救护车长途护送价格自由发挥的空间。其次是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不够完善。我国急救车的使用范围、职责、使用程序等各项规定亟需完善,有些急救中心的《出车登记簿》更是形同虚设。再次是对救护人员违规的追责惩处力度不够。院方不想事情扩大影响医院声誉,即使发现违规操作,对违规者也都是浮皮潦草的处理,相应管理制度根本形不成威慑力。
院前急救工作直接关系到病人的生死,救护车管理又是120急救系统的重中之重,规范和整顿救护车管理势在必行,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应管理政策,莫让救护车再次陷入非法敛财的深渊。(李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