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会同新疆工作组举办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05.2017  16:56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省民委会同新疆驻吉林省黑龙江省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工作组举办了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月4日下午,第三期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在省民委会议室举办。来自哈尔滨市南岗区92名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参加了培训。新疆工作组党委书记、组长叶尔江˙朱安汗,省民委政策法规处处长何勇,新疆工作组党委副书记、副组长、省民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肖克拉提˙米尔扎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教育活动在全体人员齐唱《国歌》中开始,新疆工作组负责人解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宣读了省民委与新疆工作组共同发起的《四爱四争倡议书》,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讲授了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引导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做到尊法知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方式维护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各部门负责人还与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进行互动交流,现场解答了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