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林区基层法院:法官倾情为民 当事人亲送感谢信

12.08.2015  16:26

        8月11日,案件当事人刘某来到法院,将一面手写的大字报感谢信送到方正林区基层法院民二庭尹法官手中,表达对他的谢意。

        刘某是方正林业局东风小区的建筑开发商,盖完楼后大量门市无法出售,导致拖欠供暖费。后被林业局起诉,其中一个楼房被法院查封。刘某妹夫白某在高楞替他卖楼房,由于法律意思淡薄,将法院查封的房屋出售,后来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支付了全部供暖费。

        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刘某被我院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所感染,不仅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对法院的工作也有了更深的了解。在案件处理完后,刘某对办案人员动情地说,“你们办案这么公平,我心服口服,我在东风小区出售一个楼房,买主尚欠我4万元尾款,要了4年多,买主就是以没有办理房产证拒付,可是棚户区的房产都不能办理房产证啊。现在看到你们这么认真地为民办案,我决定起诉。”这起案件立案后,经过办案人员耐心地做工作,买主认识到拒付尾款是无理要求,同意在年末将4万元给付。案件调解处理后,办案人员并没有一调了之,又数次找到买主,经过和买主的交谈,最终买主同意一次性将尾款全部支付。拿到房款的刘某激动万分,亲自送来了感谢信,他满意地说,“方正林区基层法院的法官们办案,真正做到了秉公办案、司法为民。无论我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