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4年成人高考12月1日开始录取
生活报11月29日讯 28日,记者从省招考办了解到,我省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12月1日开始。省招考办要求各成人高校认真执行有关招生规定,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拉拢、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对未经省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新生电子注册,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或个人要予以严肃查处。省招考办纪检监察举报电话为0451-82376025,招录详情可登陆“龙招港”查看。
据了解,我省成人高校录取全部实行远程广域网录取管理模式,录取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30日。我省在对考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划定各层次、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生源不足且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的招生学校,适当降分录取,体育类、艺术类(不含数学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相应层次、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根据招生学校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投档,投档比例为1:1,当考生最低分相同时一并投档,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投档;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专业课加试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为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投档;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可适当降分投档。
为严肃考试纪律,我省要求各成人高校认真执行有关招生规定,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拉拢、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对未经省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新生电子注册,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或个人要予以严肃查处;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放工作,严格履行签字手续,确保录取通知书直接发放到新生本人手里;各成人高校要利用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新生入学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招考办。否则,由录取学校及有关责任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编辑:王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