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春节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行动

04.02.2016  18:22

为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市两办《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哈尔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晶同志亲自带队挂帅,各分管领导分别带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以及各相关行业管理责任处室全员出动,成立了中心督察检查组、文化市场督察检查组、广电传媒督察检查组等7个督查检查组,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检查行动,确保我市文化系统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

此次督查检查的范围涵盖了文化系统所属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对外开放场所和人员聚集的公共文化场所,特别是歌舞娱乐场所、网吧、书店、影剧院(场)、图书馆、文物单位和广播影视发射站等重点督查检查单位。截止到2月3日,共督查检查局属单位12 家(含音乐厅、图书馆、博物馆、话剧院、歌剧院、儿童艺术剧院等),市区网吧112家,歌舞、游艺娱乐场所47家,营业性演出场所31家,电影放映场所11家,印刷企业52家,电影放映场所19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发射台站3 个。对于在局属单位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马上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除安排专人死看死守外,要求立即将情况上报。在对文化经营场所督查检查过程中,查处消防通道不畅通、灭火器过期、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的网吧14家,查处防火通道不畅通的歌厅2家,场所内吸烟或设置烟具的歌厅7家;查处无消防通道标识、防火通道不畅通的演出场所3家;对于存在灭火器未按防火要求摆放、印刷残次品未按规定定期处理销毁等轻微安全隐患的2家印刷企业和未悬挂禁烟标识的3家电影放映场所,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

本次春节前消防安全专项督查检查行动,是市文广新局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层次最高的一次消防安全专项督察检查行动,不仅全面增强了安全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而且排查出了许多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了文化系统各单位和行业管理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促进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责任、行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为真正建立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体系、责任体系、考评体系和奖惩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为2016年全市文化系统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创新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来源: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