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研究成果评价要做好"三个结合"
评价一项智库研究成果的优劣,决不能只看一项指标,“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而要全方位地评价,构建多元化智库研究成果评价体系,坚持定量与定性、即时与延时、行政与学术兼顾。如此,才能真正地激发智库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才能推动智库研究成果的学习、宣传与转化,才能发挥智库评价在智库建设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
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智库是现代国家公共决策的参与者和政府战略决策的提供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就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出过重要批示,这不仅给智库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对智库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毫无疑问离不开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强力支撑。当前,各类智库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正以其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应急性和长远性,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国家治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如何合理地评价智库研究成果,建立科学的智库研究成果评价体系,尚缺乏共识。构建多元化新型智库研究成果评价体系,是智库研究评价体系的重点和难点,对于推动智库建设与发展而言意义重大。整体上来说,多元化智库研究成果评价体系的 构建,应注重做好“三个结合”。
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者的难点。长期以来,是以定量评价为主,还是以定性评价为主,不同学科、学者和管理者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智库研究成果是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形式,在科学评价上,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这两种方法均不可少。一方面,评价一项智库研究成果的影响力大小,首先应当看这一成果对政府、市场和社会产生了多大的“可供量化”和“可资比较”的影响,如获得过多少中央及省部级领导人的肯定性批示,又有多少研究成果进入过中央或省部级党政决策等。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被领导批示次数越多、批示层次越高以及被采纳进入决策次数越多、决策层次越高的智库成果,就越是优秀的智库成果。另一方面,评价一项智库研究成果的影响力,还要看智库专业研究人员的认可程度,也就是“内行评价”如何。一般而言,得到同行评价程度越高的智库成果,就越是优秀的智库成果。
总之,对任何一项智库研究成果进行评价时,我们既要看显在的、可以数量化的指标,如研究成果被批示、采纳以及发表情况;也要看潜在的、难以指标化的社会影响与业内评价,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即时评价与延时评价相结合
众所周知,智库研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前瞻性。一项智库研究成果有没有前瞻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项研究成果的成败。因此,前瞻性就成为评价智库研究成果的重要变量。但在实际评价工作中,往往注重对看得见、摸得着、争议少的短期效果的评价,即注重即时评价,而容易忽略智库研究成果前瞻性的考量,即延时评价。这就是说,对智库研究成果的评价,既要考量其短期效果,关注研究成果在当下的意义和作用,注重即时评价,也要考虑其长期影响,关心在未来的用途和影响,看重延时评价,坚持即时评价与延时评价相结合。
行政性评价与学术性评价相结合
注重适用性,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和备选方案是智库研究的核心价值与追求。因此,能否为政府提供有效实用的研究报告、咨询建议或备选方案,尤其是能否为更高一级政府机构提供有效实用的研究报告、咨询建议或备选方案,便成为诸多智库机构评价智库研究成果的重要指标。显然,这种评价智库研究成果的方法,采取或间接借用的是行政手段,可以称之为是行政性评价。智库研究成果能够得到更高一级政府或机构的关注,说明这一研究成果质量较好。但是,我们也应当注意到,一些智库研究成果,虽然没有得到高级别的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关注,却在智库研究同行内影响较大,在学术和思想上影响较远,比如在智库研究方法上的创新、在意识形态上的澄清、在重大理论上的突破等,这样的智库研究成果,同样是优秀的智库研究成果。也就是说,评价智库研究成果,既要看是否在更高一级政府或机构引起反响、转化为决策,也要看在理论、学术和思想上的创新度,做到行政性评价与学术性评价两者兼顾。
总之,评价一项智库研究成果的优劣,决不能只看一项指标,“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而要全方位地评价,构建多元化智库研究成果评价体系,坚持定量与定性、即时与延时、行政与学术兼顾。如此,才能真正地激发智库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才能推动智库研究成果的学习、宣传与转化,才能发挥智库评价在智库建设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