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女被人贩子千里转运 最终沦为“生育工具”
一些僻远地区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智力障碍的妇女,成为人贩子的觊觎目标。她们被千里转运,甚至被囚禁在养猪场内供人挑选,最终沦为他人传宗接代的“生育工具”……近日,江西赣州铁路公安部门破获的一起系列拐卖智障妇女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组织严密的贩卖妇女“流水线”后,有一条层层“抽红”的黑色“利益链”。
2015年2月8日,从南宁开往长春的K2386次列车上,一名精神异常、举止怪异的妇女廖某引起了乘警的注意。同时,两名与之形影不离的男子行迹非常可疑。警方调查发现,这名有智力障碍并伴有残疾的妇女,系其二人在广西防城港市从他人手中买来的。
列车停靠江西吉安火车站时,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傅某、范某拘捕并移交赣州市铁路公安部门。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从广西、广东等地拐卖有精神疾病或者智力障碍的妇女,贩卖到山东省冠县、临清市等地”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在这个团伙中,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俨然形成一条依据“订单”贩卖智障妇女的“流水线”。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负责在山东联系买主,有订单后通知中间人范某,范某联系在广西的傅某,并由傅某通知媒婆“头子”蓝某,由蓝某组织韦某和赖某到各村镇物色患有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的妇女实施拐卖。在这个链条中,三名媒婆韦某、赖某、蓝某充当“供货人”的角色。
在山东的孙某开办了一家养猪场,“中间人”范某和傅某送来的妇女,经常被非法囚禁在此,等待买主上门挑选。据孙某交代,买主多为山东偏远山区的大龄男子,多因家庭贫困娶不上媳妇;他们大多明知是智障女子也会“下订单”,买媳妇的主要目的是传宗接代。
多因素催热的“生意经”
智障妇女缘何成为犯罪团伙觊觎的目标?记者调查发现,她们自身几乎没有任何防卫能力,其家人也有“甩包袱”心理;即便她们被拐卖,警方也难以及时发现,给打击这一违法行为带来困难;与犯罪的低风险相对应的,是高达十倍以上的暴利。这些因素共同诱使犯罪分子走上以拐卖智障女牟利的违法犯罪之路。
“说嫁一个好人家,家里人不会仔细考证,只要把人嫁走就行。”蓝某向警方供述,对于原本贫困的家庭而言,智障女犹如一大负担。蓝某和韦某、赖某三人正是利用了这些智障妇女家人急于甩掉“包袱”的心理,大肆实施拐卖。
全程参与该案件侦破的赣州铁路公安处刑警四大队大队长祖国清告诉记者,被拐者和买方基本都为边远贫困地区,当地对这些智障妇女的保护很难到位,导致智障妇女被拐卖后,当地相关部门难以及时掌握情况。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智障妇女被拐卖案常常陷入“民不告,官难究”的尴尬,在司法实践中被侦破的同类案件可能仅仅是“冰山一角”。
专家:对智障妇女保护远远不够
办案民警和专家指出,智障妇女沦为贩卖对象是现代文明社会不可承受之重,需要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同时更需要健全的法律和社会保障制度,全社会应加大对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注与爱护,勿让她们的权益保障成为法律和社会工作的盲点。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兰英认为,拐卖残障妇女行为不仅触犯法律底线,更触及社会公众道德底线,不论从法理还是情理上来讲,情节更为严重。她呼吁,应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强化保护和惩戒力度,让她们拥有相应的法律保护。文/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