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法院首次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01.08.2014  12:09


        7月30日,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这是在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出台后,该院首次公开开庭审理此类案件,邀请了五大连池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庭审过程中,首先由法庭将罪犯的病历材料、诊断证明、病情鉴定意见、法医学审核意见等材料全部在法庭上出示,接着由出庭检察人员发表检察意见、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发表对罪犯的考查意见及是否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的意见,最后由法庭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整个庭审井然有序,庭审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