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补课收受礼金“师德一票否决”

20.05.2017  17:05

  日前,省教育厅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严禁”》,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省市教育部门将进行严厉查处。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建立问责机制。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主体责任,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上的,将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坚决予以查处,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据了解,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严禁”包括,严禁组织有偿补课;严禁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严禁接受财物;严禁参加学生家长安排的宴请活动;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报销任何费用;严禁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严禁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推介商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