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深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黑安监〔2016〕64号)
20.06.2016 22:4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6〕97号,见附件3,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去年全国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情况,分析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形势,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对抓好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通报》转发你们,同时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吸取教训,查找不足。《通报》指出,去年全国组织开展的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该领域事故易发多发态势,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反映和暴露出一些问题,必须在下步工作中整改和完善。一是自查自改不到位。部分企业未对照检查内容自查自改、未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未建立台账、未开展培训或者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未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识,自查自改不认真等。二是排查摸底不全面。部分地区未完整掌握辖区内相关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底数不清,存在排查摸底有遗漏,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三是信息报送不准确。部分地区上报的专项检查表存在内容不全、数量不够、质量不高的问题。对我省绥化市上报的专项检查表有空项缺项、隐患及问题未落实整改措施、检查表无签字确认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对此我们要吸取教训,认真反思,查补漏洞,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改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二、统筹谋划,周密安排。各地、各系统要在吸取教训基础上,认真做好下一阶段工作。一要进一步深化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专项检查。下半年,要按照国家总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加强与当地工商和食品监管部门信息沟通,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内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底数,确保应查尽查,并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 )要求,填写《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表》,签字确认,及时补报有关情况。二要认真组织开展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根据国家总局的要求,在全面抓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基础上,对辖区内工贸企业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要督促企业做好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建立有限空间台账、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强化作业审批及执行、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配置通风检测作业仪器装备、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外委作业安全管理等工作。要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严格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1),准确填写《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附件1),签字确认后及时上报。三要监督隐患和问题闭合整改。去年,我省在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专项检查中查出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共计38户,涉及隐患问题66项(见国家总局《通报》情况汇总表),各地在“回头看”检查和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中,要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实现闭合管理。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严格依法处罚,必要时在媒体曝光或列入“黑名单”。
三、准确汇总,及时上报。各地、各系统要借鉴和吸取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认真按检查表内容逐项排查,签字确认,全面摸清本地工贸企业中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基础台账,汇总分析并跟踪隐患闭合整改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将检查完成后并经签字确认的《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附件1)原件照片、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汇总表(附件2)和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及电话:胡文龙,0451—8701732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
2、各地区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汇总表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6〕97号)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7日
附件: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6.2016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