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工作30年系列报道】(一)
龙江未检工作巡礼
哈市道外区院于1999年入选全国首批青少年维权岗
哈市道外区院未检科同志在为学校挂“维权信箱”并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自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建立第一个未检办案组以来,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经走过30个年头。我省未检工作起步较早,1988年,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就在公诉科指定专人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率先建立了公、检、法、司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外部“一条线”诉讼工作体系和本院批捕、公诉、监所检察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内部“一条线”工作体系,以及检察机关与社会有关部门及组织协作配合的社会治理工作体系。1999年3月,该院被共青团中央、高检院首批命名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2年被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授予“全国预防未成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4年4月,道外区院又在全省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成为全省第一个成立未检独立机构的基层院。
东安区院冬梅姐姐卡通形象
东安区院未成年人之家
1998年,牡丹江东安区院公诉科成立专门办案组,集中办理牡丹江市城区四个基层院的未成年人案件,开创我省由一个基层院集中办理一个地区未成年人案件的先河。至2012年正式成立未检独立机构时,该院多次被高检院、团中央、全国妇联授予“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和“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该院实施的 “135护花工程”,在2013年全省首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做专题介绍,两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先后视察东安院未检工作,团中央有关部门领导和省妇联的领导也专程到现场听取未检工作汇报,高度肯定东安区院的未检工作。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高检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将东安区院“冬梅姐姐”进校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事例作为15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事例之一予以发布。2015年,在黑龙江省第四届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由于未检工作取得了突出业绩,东安区院被省委省政府记公务员集体一等功。
哈尔滨市检察院未检处全体干警参加团市委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服务大冬会活动,
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
2009年春节到来之际未检处全体干警赴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慰问
2008年2月,哈尔滨市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处”,成为全省第一个成立未检独立机构的市级检察院。该院积极推动基层检察院未检机构建设步伐,逐步形成了设立独立的未检机构、在公诉部门设立未检办公室或指定专人办理案件的三种机构模式。联合多部门开展全市范围内妇女、儿童救助等工作,连续四年被市委妇联授予“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先进单位”称号,两名干警被授予“禁毒先进个人”称号。连续四年与市综治办、市文化执法局及市工商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清理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执法活动二十余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他们还推动道里、道外、平房等基层院建立三所关爱哈市“三无”轻刑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基地。多年来,哈市两级院先后有15个单位被授予国家和省、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黑河市院编撰呵护青春快乐成长法制手册
黑河市院编撰合适成年人手册
黑河市院于2012年12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所辖六个基层院于2013年第一季度前全部成立未检独立机构,成为全省唯一市院和基层两级院全部成立未检独立机构的地区。该院设计的以“呵护青春、快乐成长”为主题的《黑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青少年犯罪手册》及《阳光下的关爱——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将案例、寄语、小贴士配以漫画,作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传材料向市民发放。编撰《黑河市检察机关合适成年人法律手册》,供合适成年人工作参考。撰写的多篇未检经验被高检院公诉厅刊发,并在全省未检专题会议和公诉座谈会上交流。黑河地区还创新未检宣传形式,市院及多个基层院已开通未检工作微博、微信,嫩江县院制作的名为《宽容的力量》微电影,在未检微博、微信上发布宣传。四年来,黑河市院未检科、北安市院等5个单位被命名为“黑龙江省青少年维权岗”。
截至目前,我省16个市分院中,哈尔滨、黑河、双鸭山3个院已经成立独立未检机构,占比18.75%;181个基层院中,有32个基层院成立有编制的独立未检机构,6个基层院有无编制的未检独立机构,占比20.99%。龙江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未检工作机制建设,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推动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