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工作30年系列报道】(六)

13.05.2016  14:33

做在校学生的保护神

——记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王淑萍

 

             

绥化北林区院王淑萍同志正在讲法制课

 

  她,在打击犯罪时,铁面无私;但面对那些迷途的青少年时,又不乏细腻柔情。她,就是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王淑萍。 

  ――科学办案,努力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

绥化北林区院王淑萍同志正在宣讲法律

 

  2010年,有着18年检察工作经历的王淑萍走上了未检工作岗位,在办案中,她注意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注重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和保护,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探索建立并实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和“案前预防、案中帮教、案后回访”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模式。她注重研究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与办案工作相结合。在案件办理中,她注重对未成年人平时表现、有无前科等量刑情节的搜集,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未检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注重预防,降低在校未成年人犯罪率

绥化北林区院在法制宣传板前给学生讲法律

 

  针对本地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率较高的现状,王淑萍带领未检科同志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2011年以来,联合公安机关累计与9所学校建立检校共建关系,向学校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设立法制副校长负责在校学生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此外,王淑萍同志还亲自到学校举办法制讲座30余次,使50000余名学生受益;在绥化市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等6所中学,组织开展 “珍惜青春年华,争做守法少年”主题演讲活动,绥化市电视台对此做了专题报道;带领未检科干警深入到绥化连岗中学等学校赠送学习用品、衣物、书籍等,同时资助了4名贫困学生,这4名学生中,连续3年获得资助的学生宋雪,成功考入了省级示范高中绥化一中,成为了学生们学习的榜样;此外,北林区院未检科还积极与妇联、关工委、团市委、教委建立未检工作合作机制,共同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与绥化市政法委、团市委、法学会共同开展“爱祖国、学法律、促和谐”送法进校园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图片展,王淑萍亲自担任讲解员;还根据真实案例制作了微电影《伤痛》,组织本院干警出演,在全区各中学播放,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通过上述努力,绥化市北林区在校生犯罪的比例明显降低,从2011年的30.97%降至2015年的12.94%。

  ――真心关爱,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

慰问救助困难学生

 

  王淑萍关注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和挽救,促使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比如在办理司某故意伤害案中,细心的王淑萍得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司某患病需住院治疗,她及时请示领导变更强制措施,让司某顺利入院治疗,司某被检察机关的做法所感动,主动认罪服法,并表示一定重新做人。在办理李某、栾某等三人故意伤害案中,王淑萍通过社会调查得知李某等三人均是品学兼优的学生,且该案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遂决定对李某等三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在此后的半年中,她始终关注对三人的持续帮教,最终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现李某、栾某已顺利考入大学。截至目前,被王淑萍帮教的涉罪未成年在校学生中已有20余人考入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