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法规机构参加全省行政应诉人员培训

18.11.2016  02:01

    11月10日至11日,省政府法制办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哈尔滨市举办了行政应诉人员培训。此次培训以《行政诉讼法》、《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法〔2016〕260号)为主要培训内容,由省政府法制办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授课,旨在提高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应诉人员的出庭应诉能力和水平。

    我委法规机构高度重视此次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能力的有利契机,选派具体负责行政应诉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学习和培训,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