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县法院:落实“五严”措施 助力司法规范

11.11.2016  21:34

  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落实“五严”措施,加强案件管理规范体系建设。

  严执立案登记制度。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县人民法院党组对具体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院领导对全院工作人员就立案登记制的具体内容进行授课、讲解,更对立案庭及各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作出特别要求,对当事人的起诉,只要其提交的材料符合形式审查要求,均予立案登记,消除当事人认为法院门难进的消极看法,实现立案程序的规范化。

  严控办案系统流程。充分运用案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须随时登入办案系统对案件进行监督,发现将超系统预置期限的案件及时对办案人员进行催办。审管办每月发布审限管理工作通报促使办案程序更加规范,有效防止案件超审限问题的出现。

  严遵文书制作模式。县人民法院将法律文书作为案件专项评查内容之一,要求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遵照上级法院下发的制作规则,从文书的排版到字体、字号乃至标点符号的使用,均不能马虎,杜绝只要文书内容无误,其它形式问题无关紧要思想的滋生和存在。

  严守案卷管理体系。建立案件归档制度,将案件卷宗归档情况纳入各业务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要求各业务部门对已审结案件及时进行电子档案扫描,形成电子卷宗后将纸质卷宗归入档案室,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的科学水平,形成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合力。

  严把案件评查体系。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以查错、纠错、补错和预防错误的重复发生为宗旨,以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尊重司法规律为原则,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的,针对各类已审结、执结的案件,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案件的程序、实体、法律文书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评查出的问题反馈到各业务庭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