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法院:打击“老赖”硬举措 直击现场显锋芒
4月6日早晨六点半,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集中统一开展“油城利剑行动”,集中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且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目前仍未主动向法院报告家庭财产情况以及未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民事案件。这些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
视频会议中大庆中院院长王中明一句“出发”,全体执行干警火速奔出,集合完毕,整装待发。林甸县法院为了更好的完成此次活动,由党组书记、院长刘登斌,党组成员、院长助理王树生,执行局长于飞,法警队队长张峰带队一行13名干警参加此次行动,执行车辆5辆,记者全程录像,干警们通过单兵系统将执行全过程实时向大庆中院总指挥中心汇报,请求领导指示。第一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吴某某、第二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张某某均因限期内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且没有存款、车辆可供执行,在本次“油城利剑行动”中,列入拘留名单。局长于飞带队将被执行人抓捕,在执行车里,被执行人鉴于此次行动的震慑力,请求法院给予联系亲友筹钱履行欠款义务。法院干警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做了执行笔录,于上午9时许被执行人亲属送达执行款,两案圆满结束。第三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刘某见大量警车出动,试图逃跑,执行局、法警队联合执行组雷霆出击,迅速将被执行人抓捕,通过局长和执行干警的反复劝说将被执行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激烈抵抗情绪熄灭。最终刘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借来5000元现金,履行了和解协议第一期款。
截至10时,林甸县法院开展“油城利剑行动”初见成效。执行案件数6起,抓捕人数6人次,结案4起,其中执行和解案件数3起,拘留人数1人次,执行到位标的额46700元整。本次“油城利剑行动”重拳出击,切实加大执行力度,解决了一批执行案件,处理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及时高效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促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此次行动效果显著,为“用两到三年时间解决执行难”打下坚实的基础。
当事人拿到执行款,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悬在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此次行动对我院执行干警也是一次鼓舞,对今后更有利地维护司法权威,全力解决执行难筑牢思想防线。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要更充分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执行法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