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法院注重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23.06.2015  11:33

        人民调解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公民法制观念,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而树立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又是筑牢“第一道防线”的关键所在。

    林甸县法院在受理已调矛盾纠纷协议履行案件过程中,邀请基层调解人员参加,依照法律规定程序,严格审查把关,对于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事实清楚明了的调解协议,在立案前和起诉时依法依理说服疏导,教育引导,讲清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开导督促双方各自履行协议,自觉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对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存在瑕疵、调解程序不合法不规范的依法进行庭前调解,尽最大限度在调解阶段达成协议解决问题,提高法院“公信力”。

文章出处:林甸县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