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东宁华信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示
02.02.2016 17:47
本文来源: 商务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经审核,东宁华信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设立合资企业的条件,拟对其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特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截止到2016年2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电话。
举报电话:0451-87708181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一六年二月 一 日
本文来源: 商务厅
02.02.2016 17:47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审批规程(暂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公务用车
购置财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增补2018-2020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增补2018-2020年黑龙江省财政厅
减税降费增活力 聚财理财促振兴
年初以来,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