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能否拯救龙江大豆?
记者 马云霄 桑蕾
按照国务院部署,我国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取消大豆临时收储政策,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大豆。黑龙江省作为大豆主产区,日前,随着《黑龙江省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下发,宣告这项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我省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2014年,我省大豆目标价格为每吨4800元,每斤2.4元。自今年大豆秋收开秤以来,大豆价格一直走低,豆农们纷纷捂豆惜售,如今补贴政策落地,豆农们十分振奋。然而记者在大豆市场采访时发现,虽然大豆价格走低,但加工企业却并没有因此兴奋,开工率仅为一成。作为拯救国产大豆的一项重要措施,大豆目标价格补贴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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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价格政策实施国家临储政策取消
目标价格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大豆国家临储政策已取消。而在此之前,国家在东北地区已开展了连续七年的大豆临储收购政策,国内大豆市场价格跟随临储收购价格水涨船高。
但连续多年的国产大豆临储收购政策并没有刺激农户更多地种植大豆,反而导致国产大豆产业的不断萎缩。
最近几年,由于玉米、水稻价格逐渐上涨,种植玉米和水稻的收益越来越高。但大豆价格却始终徘徊在每斤2.2元左右,农民种植大豆的收益处于较低区间,远低于玉米、水稻的种植收益。
由于比较收益差距逐渐拉大,大豆种植面积逐渐下降。“以前在种植区大豆随处可见,现在已经是零星分布了。”面对大豆种植面积的下滑,专家呼吁:“如果再不出台强有力的政策,恐怕这些面积都保不住了。”
据介绍,以前大豆临储政策虽然帮助农民解决了卖豆难问题,但农民得到的实惠有限。一是大豆价格本身就不高,效益始终不大;二是有关部门虽然出台“托市”价格,但农民大都是把大豆卖给粮贩子,很多大豆实际销售价格并没有达到临储价。
而2014年实施大豆目标价格政策。每斤2.4元。卖不到2.4元,中间的差价国家给补。如果价格随行就市,高于每斤2.4元,国家就不给补了,所有的收益都是农民的。
专家表示,除了给农民一个保底外,这个政策的实施意义还在于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尽量减少相对较便宜的进口大豆对国产大豆的冲击,使企业可以采购更多的国产大豆,提高国产大豆加工企业的效益,进而带动国产大豆产业健康发展。 “这一政策的制定,实际上是变过去的‘暗补’为‘明补’,让补贴资金直接落到农民手中。”省物价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以往大豆实施临时收储政策时,是由国家制定收购价格,资金直接下放到收储企业。农民只能通过收储的价格享受国家部分补贴,一些仓储或流通企业也从中获益。现在启动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最大限度挤出中间环节的利益,更有利于让农民真正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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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首现恢复性增长
2010年6735万亩,2011年5193万亩,2012年不足4000万亩,2013年3105万亩,四年间龙江大豆种植面积缩减一半,今年恢复性增长到3304万亩。此次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落地”,给豆农增强了信心。省大豆协会秘书长王小语说,实行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后,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大豆。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等因素,对试点地区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国家不发放补贴。我省大豆面积在连续三年大幅缩减后,2014年恢复性增加,说明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在发挥稳定种豆积极性作用。
据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推进农产品市场化改革,陆续放开了大部分农产品价格,2004年全面放开了粮食市场和价格。放开农产品价格后,为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农业生产,2004年以来,国家对主产区的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07年以来,先后对主产区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实行临时收储政策。当主产区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或临时收储价格时,由国家指定企业直接入市收购,引导市场价格回升。
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实施以来,国内粮食价格稳步上升,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种植积极性,保持了主要农产品生产基本稳定,粮食产量连年增长,农民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为稳定物价总水平、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将国家对农民的补贴包含在价格之中,是一种“价补合一”的直接价格支持政策。这种政策能够有效实施的前提条件是国内市场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但是近两年来,一方面,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大幅走低;另一方面,国内主要农产品价格在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的支撑下高位运行,国内价格由以往低于国际市场转为高于进口成本。由于上述前提条件的变化,实施直接价格支持政策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特别是产业链长、受国际市场影响大的棉花、大豆等矛盾突出。由于国内价格大幅高于进口成本,市场主体不愿入市收购,国家收储压力急剧增加,上下游价格关系扭曲,市场活力减弱,不利于整个产业链的持续健康发展。
开展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目的就是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价格形成交由市场决定,以促进产业上下游协调发展。一是政府不干预市场价格,企业按市场价格收购,有利于恢复国内产业的市场活力,提高国内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二是将政府对生产者的补贴方式由包含在价格中的“暗补”变为直接支付的“明补”,让生产者明明白白得到政府补贴,这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补贴效率。三是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生产结构的作用,有利于使效率高、竞争力强的生产者脱颖而出,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程度,激励农业技术进步,控制生产成本。
当然,开展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也会对种植者带来挑战。如临时收储期间,农民种植的农产品可以直接卖给国家,不需要承担市场风险,但在新的形势下,这些农产品种植户需要直接面向市场,自行寻找下游用户并承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王小语认为,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能有效遏制大豆面积下跌的趋势,效果会在明后年显现,有利于稳定大豆种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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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价不断走低企业依然无兴致
然而有了补贴,大豆价格却依然走低。今年冬季,我省的油脂企业开工率仅一成。据悉,我省大豆从开秤价格每吨4600元降至每吨4060元。
在原料不断走低的情况下企业依然兴趣缺失,究竟何种原因?
“省内大豆价格不断在走低,可是还没低过进口大豆。”省内一家油脂加工企业的负责人一句中的。作为大豆的主产区,今年黑龙江豆价开秤每吨4600元,而沿海销区进口大豆每吨3400元。原料产区价格反而比销区高,而加工出来的产品却要同台竞争,省内油脂厂显然竞争不过沿海加工企业。想要更低价收不上来,农民却又惜售。
据悉进口大豆开秤时价格为每吨3700元,如今已经降低了300元。受低价刺激,沿海油厂增量采购特征明显,供应增加将抑制明年价格和供应。这一消息对于龙江的大豆加工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我省大豆自从以每吨4600元开秤以来,九三集团、恒大粮油、益海嘉里、明达油脂、哈高科、禹王等企业近日相继入市,收购价一路走低,最低是降到每吨3800元,然而收购量依然偏低。截至2014年12月5日,内蒙古、黑龙江等3个大豆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新产大豆100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万吨,预计黑龙江收购量85万吨。
黑龙江省大豆协会秘书长王小语表示,市场价格变化和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没有关系,价格下滑原因来自两方面,一是市场主体入市积极性没激活;二是有的豆农在观望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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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龙江大豆不能只靠补贴
面对龙江大豆市场价格持续走低,省大豆协会秘书长王小语分析原因有三:
其一,关税因素。1996年以前,我国大豆与玉米、大米一样有配额关税保护,大豆配额外关税为180%。之后大豆进口关税逐步降低到3%,但玉米、大米、小麦的关税配额并没有随之调整。近些年,玉米的种植效益大幅增加,使农户弃种大豆转种玉米,如将我国玉米的关税和配额调降到和大豆一样水平,国产大豆市场竞争力会立即显现,大豆种植面积和产量也会快速恢复。
其二,种植结构因素。1996年以前,黑龙江小麦播种面积达到3600万亩,近年萎缩到不足300万亩。这使得大豆缺少了轮作的好搭档。因小麦面积大幅缩减,大豆无法调茬,导致大豆品质降低、产量下降。
其三,汇率因素。美国进口转基因豆虽有高额补贴、有种植成本差异,但远渡重洋,还有海运费、增值税等项费用,到国内竟然还有竞争力,还能比产区豆价每吨低600多元。这其中有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升值原因。
内因加外因,影响大豆价格的既有市场因素也有政策因素。王小语说,现代科学有一个“涌现理论”。意思是系统中,个体间的简单行为会造就无法预知的整体复杂结果。就像蚁群,每个蚂蚁只遵循简单的规则交互、觅食、建巢,微弱渺小,但其系统结果却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想要挽救国产大豆,如果仅从价格入手显然还不够,需从关税、汇率、种植结构等方面全面下手。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明确指出:大豆是我国主要粮食作物之一,既可用于居民的主食消费,又是重要的食用油加工原料。王小语说,我国玉米工业消费基本占到玉米消费的三分之一,其它大部分用在饲料上,人食用是极小一部分,而大豆几乎都在直接、间接食用,从大豆的营养价值和消费结构来看,其粮食作用远高于玉米。现在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已经启动,大豆补贴也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但是提振大豆产业不是仅靠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就能实现的,还需要其他配套政策支持,形成合力。专家建议还需强化市场信息服务,引导农户积极入市。要健全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市场信息服务能力,及时为农户提供大豆供求信息,积极引导农民以市场接受的价格及时出售手中大豆,避免错过最佳销售时机。引导具有加工、仓储和一定资金实力的贸易商积极参与大豆收购,同时强化保险等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打好政策“组合拳”。
专家强调,今年是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实施的第一年,还需做好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的跟踪观察。从目前公布的信息看,在目标价格设定、市场价格监测、补贴实际操作等方面还需要不断调整完善。
杨廷绘图
目标价格水平确定是关键
“此次改革的关键就是目标价格水平的确定。”物价部门介绍,试点阶段采取生产成本加基本收益的方法确定目标价格水平。之所以采用这一方法,是在立足当前农业生产实际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保护农民利益和更多发挥市场作用等因素确定的。生产成本加基本收益的方法,可以较好地适应现阶段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刚性上升的实际情况。无论市场价格和生产成本如何变动,都可以保障农民种植不亏本、有收益,防止生产大幅滑坡。但是市场波动天然有风险。农民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通过市场获得收益的同时,必然也要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在大多数行业,市场风险都是由市场主体全部承担的,考虑到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国家应该对少数重要农产品生产给予适当保护,但也不能由国家承担全部市场风险。因此,目标价格只保证农民获得基本收益而不是全部收益,当市场价格下跌时,农民也要承担部分收益下降风险,真正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提高农业生产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启动目标价格补贴,因此对于农民来说,实施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最关心的就是如何确定大豆市场价格?省物价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与目标价格对应的大豆市场价格为采价期内全省大豆平均市场价格。采价时采集的是到库(厂)价格作为市场价格,即采集收购量较大、价格代表性较强的粮库、加工企业或有常年固定收购点的贸易商收购大豆的价格。之所以不采集地头价格作为市场价格,主要是由于农民在地头直接出售的大豆,水分、杂质含量差异较大,难以找到代表品,所采集的价格悬殊较大,难以保证价格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采价期为大豆集中上市期,我省为当年的10月至次年3月。大豆市场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粮食局等部门共同监测,按省核定,一省一价,即市场价格按监测的全省平均价格水平核定,不是指单个农户的实际出售价格。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