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法院立行立改促进法官律师良性互动
04.07.2014 12:13
本文来源: 法院
桦南县律师戴俊峰到法院为一起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查阅卷宗。这次他没有在刑事审判庭办公室复印,而是在获得办案法官授权后,利用律师阅卷室查询卷宗相关材料,遇需要直接复印。
“刑事卷宗证据繁多,查阅费力,复印耗时,还需专人管理。”在桦南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有律师代表提出法院应当为律师办案提供更多便利,充分发挥律师在案件调解、社会管理等方面作用的建议。该项建议得到院党组高度重视,为切实立行立改,出台了《桦南县法院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阅卷权的意见》,对保障律师查阅、摘抄、复制卷宗材料的阅卷权作出详细规定。并专门开辟30平方米的律师阅卷室,配备2台复印机以及花镜、纸笔和饮用水等设备,方便律师阅卷,获得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广泛好评。
本文来源: 法院
04.07.2014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