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院:专项整治“四个严禁”打头阵
07.04.2015 13:39
本文来源: 检察
日前,桦南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四个严禁”,即严禁检察干警到涉案单位办私事;严禁检察干警接受涉案单位吃请;严禁检察干警接受涉案单位钱物;严禁检察干警开公车办私事。这是全面落实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新举措,为干警戴上了“紧箍咒”。
高检、省院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做出部署后,桦南县人民检察院专门召开党组会,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研究,要求全院各部门把专项整治活动和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和廉政风险防控结合起来,和预防腐败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对于前期查摆的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逐项整改、逐项落实,将专项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会上制定了“四个严禁”的规定,既把专题教育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也为专项整治活动开了个好头。
为了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个人,该院还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就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再传达和再学习。会上还向干警传达了县委政法委关于转发市委政法委《严禁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为违法经营充当“保护伞”的六项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干警的行为。
本文来源: 检察
07.04.2015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