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法院深入“地头” 办案护航“春耕”
23.07.2015 16:19
本文来源: 商务厅
2014年10月,明义乡农民郭某改建房屋时损坏了邻居贾某的温室大棚,贾某多次找到郭某理论,郭某都不予理睬。2015年5月,贾某一怒之下将郭某诉至法院。
桦南县法院接到诉状后,立即安排法官进行调解。为了不影响农民春耕,5月14日上午9时许,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就在双方争议的温室大棚旁开庭。经过现场勘验,法官及人民调解员对郭某进行释法明理,郭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请来施工人员将损坏的温室大棚恢复原状。至此,双方当事人均摆脱了官司纠缠,全身心投入到备春耕生产中。该起案件是桦南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服务备春耕生产的一个缩影。
今年初以来,该院启动涉农诉讼“绿色通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让权利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权利,确保不因诉讼而贻误农业生产。同时,对于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办理诉讼费用手续,以服务农业生产,不误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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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201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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