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法院金融清收工作成果显著

24.11.2015  17:12

        桦川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净化金融环境,发展金融产业,培养社会诚信意识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7月末集中受理信用社为原告的金融案件1131件,至11月15日已经全部审结,结案标的额为1.34亿元。

        做足思想工作,力争调解结案。桦川法院利用三个派出法庭与辖区群众接地气的特点,发动基层调解组织、基层村委会和贷款人的亲朋好友,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软化钝化矛盾。审理过程中,不是简单地下传票、开庭、下判决,而是注重从思想上去化解当事人对于还贷款的“等、靠、躲、赖”的思想,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在所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占80%以上。

        灵活办案,快速审结。对于故意躲债、被告人数众多、连带担保人不愿出庭,不愿意承担还款义务等情形,桦川法院按照党组制定的预定方案,采取了不分上下班、不分节假日的办案方式,一有当事人的消息,立即组织干警赶到当事人家中或其出现的地点,当场送达、就地开庭,迅速结案。防止了案件的拖延,我院审理此类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的除缺席审理外,平均审理期限仅为20天。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促成结案。在诉讼过程中,通过信用社提供的财产线索,及时对被告的动产、不动产等财产采取扣押、查封等保全措施,并主动查询被告的收入、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进而采取查封、冻结、扣留等方式,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促使案件快速结案。在审理期间司法查询率达90%以上,采取扣押等保全措施200余次。